丁万里同志事迹材料
2006年12月22日夜,黟县碧阳镇沿河西路原物资总公司院内发生一故意杀人案。案件发生后,我局成立了“12.23” 故意杀人案专案组,迅速地开展了案件的侦查工作。由于案件发生在繁华的城区街道上的小巷里,尽管排查了数千人,但没有大的进展,案件侦查活动陷入僵局。局党委要求全局民警深入群众,收集群众的议论和相关线索。
元月5日,丁万里同志到刑侦大队,向具体办案的专案组同志,反映了死者黄益国90年代末在原住址与左邻右舍的相处关系问题,要求专案组在案件未能定性以前,不能排除仇杀的可能性,对其反映的社会关系情况,要进行排查,争取能发现一些有价值的线索,尽早破案。元月8日,为进一步了解案件情况,丁万里同志还来到了案发现场,协助专案组进行了案件模拟试验。
元月11日,丁万里同志早早地吃过晚饭,和往日一样,利用多年来的社会关系,多方打听与案件有关的情况,当他行走到县城街心公园处时,一辆变型农用运输车将其撞倒,头部着地,造成重度闭合性颅脑损伤、广泛性脑挫裂伤、蛛网膜下腔出血。经县人民医院抢救后,又转至黄山市人民医院治疗。终因伤势过重,医治无效,于元月22日20时不幸去世。。
丁万里同志于1997年1月担任黟县公安局政委,2006年4月愉快地服从组织安排,离开了政委岗位,担任主任科员。他在日常工作、生活等方方面面,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自身正、自身净、自身硬,用自身的模范行为和非权力影响力激励、带动民警,在公安领导岗位上树立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从领导岗位上退下来之后,他并未因此而向组织提出这样那样的要求,时刻与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一如既往的继续工作,密切联系群众,严格执行党的政策,从不搞特殊化,体现出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高风亮节,为全体民警树立了积极的表率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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