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洪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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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孝行天下 ]创建于2011年03月15日

遗体捐献需要哪些程序?

发布时间:2011-03-15 12:00:12      发布人: 孝行天下

  据了解,像张洪武这样有心捐献遗体却又不清楚“门路”的热心人还有不少,在中国寿光网开心论坛,也有网友专门发帖询问此事。为此,记者采访了潍坊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详细介绍了遗体捐献的流程。

  潍坊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遗体捐献要遵循无偿、自愿原则,需要捐献者直系亲属签字同意。同时,捐献者需要一个委托执行人,在捐献者死亡后,由委托执行人及时通知当地红十字会。生前未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的自然人死亡后,其近亲属可持本人和死者身份证件及全部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近亲属一致同意的证明,办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死者生前明确表示不捐献遗体的除外)。

  捐献过程

  自愿捐献遗体的市民,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他人报名的需持委托人及报名者身份证)到当地县(市)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登记,填写《山东省遗体捐献登记表》(一式两份),由县(市)区红十字会办公室的工作人员填写《遗体志愿捐献者登记表》。办理了遗体捐献登记手续后,捐献人也可到红十字会办公室办理变更登记内容或者撤消登记。

  市民可拨打市红十字会办公室电话5298886了解详细信息。

  捐献时限

  捐献遗体有一定的时限。以眼角膜捐献为例,捐献者去世6个小时内摘取最佳。潍坊市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捐献者去世后2个小时内拨打电话8240120(白天)或8299120(晚上),通知红十字会。省红十字眼库将组织专门技术人员协同红十字会工作人员一同赶赴捐献者所在地进行摘取角膜工作(捐献时限原则上是夏天12小时内,冬天24小时内)。

  捐献禁忌症

  捐献者死于国家规定的甲类或乙类传染病的(如:狂犬病、梅毒、艾滋病等)或存在活动性眼内炎等不适合捐献角膜。所有的捐献者都要经过仔细审查,如果角膜被认定不适于临床移植,将被用于科学研究事业。

  捐献资料保密

  《山东省遗体捐献条例》第二章第六条规定,捐献人可以在遗体捐献登记表上注明保密和有关的其他事项;捐献人在登记时没有注明保护个人隐私的,登记机构和接受单位应当为其保守秘密。因此,接受者或捐献者家属的资料都是相互保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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