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松陪于2015年5月1日18时因公牺牲。
革命烈士,贵州省兴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原科员
李松陪(1987年11月-2015年5月1日),男,汉族,2011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群众,本科学历,三级警司警衔,生前系贵州省兴仁县公安局禁毒大队科员。
李松陪同志工作中认真钻研缉毒业务,摸索dp犯罪活动规律,成长为缉毒战线业务骨干。2015年4月28日,李松陪在乔装参与侦破dp案件时,抓捕犯罪嫌疑人过程中中枪负伤,经抢救无效于5月1日牺牲。先后被追授个人三等功、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其警号永久封存 。
2016年12月21日,李松陪被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为烈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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