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庆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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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已受理曾庆香见义勇为奖申报

发布时间:2010-12-03 22:17:38      发布人: 江民仔
:“您好,我是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优抚科,我们通知您,今天正式受理曾庆香‘北京见义勇为奖’的申报。”22日下午,本报特派送信员接到好消息,北京方面已正式受理曾庆香“见义勇为奖”的申报。虽然按程序,目前还缺少一位现场目击者,但昌平区民政局向记者表示,这并不影响他们的认定,他们将通过其他方式进行综合调查,最后确定。

  读者建议交管部门调取录像作依据

  由于按“北京见义勇为奖”的申报程序,曾庆香的申报材料内还缺少一位现场目击证人,为此本报20日联合腾讯网一起呼吁社会各界,寻找现场目击证人。

  3天来,有不少读者和网友给记者打来电话,对事态的发展极为关切。有读者热情地提出了建议:“事发地点太偏僻,又不允许行人进入,如果实在找不到目击证人,建议可通过交管部门调取录像,以此作为依据。”不少读者和网友表达了相同的看法。

  认定过程不超过90个工作日

  对此,北京市昌平区民政局优抚科一位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按照程序,申报材料中确实需要有两位现场目击证人这么一项证明,但在实际中,如果家属提供目击者确有难度,民政部门还有其他的方式进行认定。

  “两名目击证人并不是绝对的,只是程序中有这一项,材料准备得充分对认定更加有利。而在实际认定过程中,我们还将通过多种方式综合认定,少一位现场目击证人,可能会放缓认定过程,但并不会影响认定的结果。”该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此事已有专人负责,接下来他们将联合北京市公安交警等部门对此进行调查认定,认定过程最长不超过9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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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曾庆香事迹报道广受关注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连线本报记者制作专题报道

  本报讯首席记者徐娆、记者万里庆、李湖明报道:作为全国第一家挖掘出曾庆香在北京感人事迹的新闻媒体,连日来,本报得到了多家中央级媒体、北京市媒体及省外媒体的集中高度关注。一些中央媒体还多次连线和采访本报记者,就曾庆香的感人事迹进行了多角度的深度关注。

  20日晚,中央人民广播电台《新闻纵横》栏目记者连线了本报记者,就申请曾庆香“见义勇为奖”的进展进行专题关注,并就此事采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教授杨小军。

  杨小军表示,关于见义勇为,目前全国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认定标准,出台一个统一的规范势在必行。他建议:“见义勇为是一个好事,好事就要把它办好,在标准、荣誉上应该给予,应大张旗鼓,给社会形成一个示范效应。”杨小军认为,主管部门在认定见义勇为的问题上,在事实的认定、证据的搜集、材料的收集方面不一定要搞得那么机械、绝对,不要用处罚人或是处理人的思维来对待。

  “见义勇为还有两个方面值得注意,一个是政治、名誉上的褒奖;第二就是经济上的。经济上完全由政府来承担是不够的,全社会都应该参与,从制度上建立一个由社会民间都能够介入的见义勇为利益调节机制。”杨小军从多个层面提出了他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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