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2月20日,张驰同志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张驰,男,汉族,1971年5月出生,1990年12月参加公安工作,中共党员,一级警督警衔,生前系辽宁省沈阳市公安局皇姑分局法制大队四级高级警长。
该同志从警34年来,在公安法制战线上忠诚履职,坚持法治初心,共参与审核刑事案件1万余件次,审批刑事拘留3000余人次,审核行政案件7000余件次,审批行政拘留1800余人次。工作中,他勇于担当、冲锋在前,对每一起案件都进行细致审查,确保案件程序合法、证据充分,经得起法律和时间的检验。2025年2月20日,张驰同志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经抢救无效,不幸因公殉职。
该同志曾荣获个人嘉奖两次,自2020年至2023年连续四年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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