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红军因工伤致残获赔30万
因工受伤摔成二级伤残,法院判决赔偿30万余元。湖北省鄂州市男子刘红军追讨近一年,只等来5000元。感觉生活无望的他,自杀结束生命。9月15日,刘红军家人来到黄石市铁山区法院反映问题。
刘红军是鄂州市汀祖镇吴垴村人,跟着同镇包工头刘正胡,给黄石市铁山区村民谢强建设私房。2011年12月6日,刘红军在修筑墙面过程中,不慎从四楼摔下,被送往医院,共住院治疗43天,花去医疗费125569余元。
出院后,刘红军下半身瘫痪,失去劳动能力。经司法鉴定,他为二级伤残,存在大部分护理依赖。
刘红军把刘正胡和谢强告上法庭。2012年11月15日,黄石市铁山区人民法院出具民事判决书,判决刘正胡赔偿医疗费、一次性伤残赔偿金等10项费用共计224276.97元,谢强赔偿刘红军69984.63万元。
判决生效后,刘红军却迟迟拿不到钱。“爸爸来法院多次,希望法院强制执行,均未得到解决。”刘红军的儿子刘真盈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