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拒绝抢救”宣言
5月1日出版的《财经》杂志发表“ICU困境”一文指出,如何科学、有效地使用ICU, 国际医学界的共识是:只有让“最适宜”的病人接受救治,ICU才能实现效用最大化。也就是说,ICU收治的,必须是确能受益于加强治疗从而获得治愈可能的危重病人。而目前医学尚被认为不可救治的病例,如晚期肿瘤、脑死亡、临终状态等,均应限制进入ICU。
一位专家告诉《财经》,目前国外制订了一系列针对危重病人的评分系统,根据医生对病人的危重程度评分,决定病人是否合适进入ICU。但在现阶段的中国,情况则复杂得多。ICU病人的收治往往难以根据正常原则进行,其中病人的经济负担能力往往成为判断标准之一。
除了经济实力相当可观的病人,中国的ICU病房里另有一类长期入驻者——高级离退休干部。这类人群的医疗费用由各级政府的财政完全承担,往往成为大城市ICU的主要使用者之一。专家认为,这一类凭借制度安排对ICU资源的占用,亦暴露出中国医疗体系内一个严重结构性缺陷——对慢性病和急性病未能区分诊治。
从效用角度来看,ICU救治效果最显著的,通常是那些严重的急性病例。而慢性病患者多为老年人,其医治特性与急性病相反,一次性费用低,但治疗时间长。在国外,老年慢性病常通过家庭病房、社区医疗或护理院等途径予以关照——而这些亟需的、能够缓解公共卫生体系紧张状况的渠道,在中国却处于基本缺失的状态。
《财经》的报道指出,不恰当使用ICU的直接后果,就是影响稀缺资源的有效利用。而数起“天价事件”的出现又在提醒人们,医院不合理使用ICU,病人家属非理性要求占用ICU,还会引致医患矛盾的激化。而除了成本高昂,ICU特殊的治疗方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医院原本就脆弱的计费方式更趋混乱。
最近,卫生部对几起“天价医疗费”事件做了调查处理,反映了其整顿“乱收费”的决心。但业内专家普遍认为,以撤换等行政手段处理此类事件,既不能在制度改革意义上收治本之效,也未触及几起事件的起因——ICU资源分配问题。
不只一位医学界权威人士对《财经》表示,像哈尔滨“天价医药费”事件中死者翁文辉那样的病况,正是属于不该收入ICU的病人——真正符合病人及其家属利益、也符合医疗原则的措施,应该是降低所有治疗标准,予以维持性治疗。
作为这种观念的逻辑延伸,另一个更为激进的呼声是“拒绝抢救。”有感于中国医疗资源被大量不公平使用的现实,一些社会活动人士发起了“拒绝抢救”宣言,主张人们预先对弥留时是否需要重症救护予以表态。但具体到实施,“拒绝抢救宣言”却面临着来自各方面的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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