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凶手敖翔死刑,缓期二年执行
昨天,东莞中院对敖翔猥亵并杀人一案进行宣判,称敖翔无视国法,以暴力手段强制猥亵妇女,还在强制猥亵妇女的过程中故意剥夺他人生命,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已分别构成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应予数罪并罚。鉴于被告人敖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被告人敖翔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
法院判决,被告人敖翔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强制猥亵妇女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梁某父母人民币508799.5元。
敖翔收到判决书后,表示不上诉。而小米的父亲梁先生则表示死缓结果过轻,其无法接受。
■案情回顾女生遭持刀猥亵 反抗后被杀害 去年11月21日早上8时25分许。小米独自一人进入女厕所,敖翔遂尾随入内并将厕所门反锁,在蹲位门口埋伏。
小米上完厕所从蹲位出来,敖翔即持刀勒住她颈部,推入蹲位内,对她实施猥亵。后来小米趁敖不备夺过刀具,奋力冲出厕所的蹲位,敖将她拉扯摔在地上。接着,敖先后将小米的头部、脸部往地上撞击,还用双手掐颈部数分钟致小米当场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