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爱华小学四年级女孩郭旭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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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馆由[ jackson ]创建于2013年04月13日

11岁的郭旭妮即将走到生命的尽头

  绝望泪珠划过脸颊 无奈选择别样绽放

  女孩郭旭妮身患脑瘤难以治愈,父母决定在其离世后捐献全部器官包括遗体

  11岁,正是依偎父母撒娇的年龄,可对于爱华小学四年级女孩郭旭妮来说,身患脑瘤、难以治愈的她却已走到了生命的尽头。闻听噩耗的父母及家人,最后做出一项艰难的决定:在她离世后,将其全身器官捐献给需要的人。

  昨日,羊城晚报记者在深圳市龙岗人民医院采访旭妮家人时,正好碰上深圳市红十字会工作人员高敏女士和广州来的专家看望旭妮。“妮子,睁开眼看看,这么多好心人看你来了!”听到父亲的呼唤,蜷缩在床的旭妮吃力地抬了抬眼皮,泪珠划过脸颊。

  11岁女孩查出脑瘤

  旭妮今年11岁,梅州大埔人。父亲郭志祥在深圳龙城街道新联社区某装修公司上班,母亲在新联社区一家工厂做工。旭妮和弟弟在老家随爷爷奶奶一起生活,只有在假期才能来龙岗与父母小聚,享受温暖、幸福的家庭生活。

  今年3月的一天,郭志祥突然接到父亲的电话,说发现旭妮一觉醒来眼睛斜视,连走路也歪着身子。郭志祥顿觉不妙,立即回家带女儿去梅州市人民医院检查,被告知女儿患了脑瘤。

  医院的诊断对郭志祥来说犹如晴天霹雳,他带着女儿又去了广州中山医院和广东省人民医院复检,检查结果依然那么无情。抱着最后一线希望,4月,郭志祥又带着女儿去了广州三九脑科医院,在那里旭妮被确诊为“右侧桥小脑角、脑干间变型星形细胞瘤”,并做了局部切除手术。“因为肿瘤紧紧压迫神经,完全切除后有可能成为植物人。”郭志祥告诉记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