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遵佗同志生平
中国共产党优秀党员、党的优秀宣传思想工作者、中央宣传部机关党委原副书记、副局级离休干部王遵佗同志因病医治无效,于2014年12月16日18时09分在北京逝世,享年92岁。
王遵佗同志,1923年1月生于上海,籍贯浙江杭州。1938年春,在天津中西女中参加中华民族解放先锋队,同年7月,经武汉八路军办事处介绍,到陕北公学分校学习。1938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39年7月在延安中央组织部训练班学习。1940年1月任延安保育院小学部教员。1941年4月在延安大学俄文系学习。1943年3月任绥德县义合完全小学教导主任。1944年4月任中共绥德县委宣传部干事。
抗战胜利后,王遵佗同志随延安干部大队赴东北。1946年1月至1947年10月,她先后在中共辽西省委机关报《胜利报》任记者、编辑;在中共嫩江省委机关报《新嫩江报》任一版主编;在中共西满分局机关报《西满日报》任编辑。1947年10月调黑龙江省工作,在中共黑龙江省委机关报《新黑龙江报》任编辑部主任、副总编辑。1949年春黑龙江省和嫩江省合并,《新黑龙江报》和《嫩江新报》、《齐市新闻》、《嫩江农民》合并成立《黑龙江日报》,她任《黑龙江日报》总编辑、副社长,兼新华社黑龙江分社负责人。
1952年5月,王遵佗同志工作调沈阳工作,任《东北日报》农村组组长、编委委员。1954年9月至1966年7月任《辽宁日报》副总编辑,期间1955年9月至1957年12月,在中央党校新闻班学习。1966年7月在五七干校学习。1973年3月任辽宁省广播局辽宁人民广播电台编辑部主任。1976年12月任辽宁省广播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1978年5月,调中宣部新闻局工作。1982年7月任中宣部机关党委副书记。1985年3月离职休养。2011年5月,经中组部批准,享受副部级医疗待遇。
王遵佗同志长期从事党的新闻工作。她从延安到东北,特别是在辽宁日报工作期间,夙兴夜寐、兢兢业业、无私奉献,为党的新闻宣传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她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作风细致、深入实际、注重调查研究。先后在《胜利报》、《新嫩江报》、《西满日报》、《新黑龙江报》、《黑龙江日报》、《东北日报》、《辽宁日报》等报社工作。无论担任记者、编辑,还是副社长、总编辑,她始终处在新闻宣传工作的第一线,怀着满腔工作热情和旺盛的革命斗志,写出了大量的新闻报道和评论文章。她在《辽宁日报》任副总编辑期间,分工负责工业、财贸的宣传,正确贯彻落实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组织了大量典型报道。她参加采写的《工人阶级的好女儿——韩秀芬》感染和激励了广大读者,这篇通讯见报后,《人民日报》、《工人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先后转载和播发。她参加采写的《闪耀着共产主义思想光辉的生活互助活动》见报后,《人民日报》很快全文转载了这篇长篇通讯,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广泛影响。为推动国民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大贡献。
离休以后,王遵佗同志仍然笔耕不辍,她应黑龙江新闻研究所之约,撰写的《办新黑龙江报的回忆》文章,收录于《东北根据地战略后方报业简史》一书,并被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出版的《传媒中的世纪女性》一书转载。文章详细叙述了东北根据地黑龙江省委恢复建制之后,在省委领导下,她参与创建《新黑龙江报》,该报紧密联系实际,面向群众,深入群众,服务群众,受到基层干部和群众的喜爱,成为当时地方省委领导全省的有力思想武器。
王遵佗同志作为抗战参加革命的老新闻工作者,长期担任党报宣传方面的领导工作,政治上始终和党保持一致,忠于党、忠于人民,朴实无华,默默奉献。她工作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作风正派,光明磊落,待人处事,坚守党的原则。她生活上艰苦朴素,洁身自爱,始终用共产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继承和发扬了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保持了共产党员的本色。
王遵佗同志为党的事业兢兢业业工作了一生,她的逝世使我党失去了一位优秀的老党员、老同志,我们怀念她。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学习她的革命精神和优秀品质,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奋斗。
王遵佗同志安息吧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