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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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家鑫恶性故意,罪大恶极,理应处死!

发布时间:2011-04-19 23:47:57      发布人: jackson

3月23日上午,备受瞩目“药家鑫撞人后连刺八刀杀人”案件在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审,中午12时40分左右,经过3个多小时的庭审,一审结束,法官宣布择日宣判。

我认为,法院应判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法理如下:

第一,药家鑫恶性故意,罪大恶极,理应处死!

据药家鑫讲,2010年10月20日事发当天晚上,药家鑫与女友告别后,独自驱车经过西北大学长安校区西围墙外马路时,一边开车一边在车上看日本歌星的演唱会光盘,这时只听咚的一声,他就停下车来,下车看情况。只见一个女青年(后来知道,该女是附近村子的村民,名叫张妙,有个两岁半的孩子,有丈夫,有一个和谐的家庭,她是在附近做普通服务员工作的,晚上下班后骑自行车回家时,被药家鑫的车所撞)和她的自行车都倒在他的车后面的地上,药家鑫当时看见这个女的好像正在朝他的车后看去,怀疑她正在记自己的车牌号,这时药家鑫脑海中马上就浮现出一幕该女的不断纠缠他的父母要钱、搅得他家不得安宁的情形,想到这一幕,药家鑫立即返身回到车旁,打开车门,拿出车上经常备着的一把尖刀,又返回身来,朝着正躺在地上正在呻吟的张妙胸口使劲刺了下去,在刺的时候,药家鑫说,他还看见张妙伸出手来无力地抵挡,但是,但是,药家鑫没有停手,在他连刺8刀之后,确信张妙死后,便驾车逃逸。这就是药家鑫撞人杀人的过程,这就是这个无辜的年轻妈妈张妙被残忍杀害的过程。这是一起严重恶性故意的杀害行为,这是罪大恶极的恶劣行径,这是不可饶恕的人间兽行!

第二,药家鑫不存在自首等从轻处罚行为。因为,即使案发当时,张妙被残忍杀害的当时,药家鑫幡然悔悟,立即报警自首,也是不可饶恕的。因为人已被杀,这时立即报警自首,是故意的是有意的其目的在于逃避极刑。即便他当时真的能报警自首,也不能给予丝毫饶恕和同情,因为,他的犯罪情形太恶劣太严重,站在受害者一边,站在普通群众立场上,谁也不会饶恕他!

第三,我们见惯了那些纨绔子弟的伎俩和罪犯的手段,他们越是在面临被抓和惩罚的时候,他们就越是要装出一副可怜相,他们会大声地声嘶力竭地声泪俱下地忏悔后悔道歉讲自己的可怜说自己的糊涂请求宽恕等等,以骗取和博得那些善良百姓的同情,这是他们的手段,这是他们的谎言,这不是真的,这是他们这种人假装的。对待这些罪大恶极的罪犯,人民法院应该毫不留情,从重从快处罚,给死者一个交代,给人民群众一个交代,给受害家庭一个交代,给那个年幼无知失去了母亲的小孩子一个交代!

这就是我认为应判药家鑫死刑、立即执行的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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