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生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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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生明用人有术

发布时间:2010-10-21 09:20:33      发布人: zbvalz6~
唐生明在用人方面是:疑人不用,用人不疑。在他手下工作的人,可以放手做事,他从不在小事上斤斤计较。当时一般爱抓权的主官批公文时,往往详细、具体地批上自己的意见,要部下去办;有的则批交主管人员拟具体办法呈阅后再决定;有的对部下信任的便只批:某某单位办。而唐生明批公文时,大多是只批两个字,如交参谋处办的则批“参办”,交稽查处办的批“稽办”。他也不主动去查问批办的事如何?有时部下找他去汇报,他总是说:“办好就行了!”由于他这样对人对事,他的左右亲信便钻这一空子,常常使他上当吃亏。而最使他头疼的是常德警备司令部刚扩大为常桃警备司令部的时候,准备去桃源设一办事处,代行司令部职权。原任桃源县县长刘某,因任意鱼肉百姓,被人告发而免职。他一听要在桃源成立警备司令部办事处,认为这是一个大好机会,如果能把这个办事处主任弄到手,不但可以狠狠地报复一下过去告发他的人,还可以驾轻就熟,大捞一把。他不惜花本钱去唐的左右大肆活动。唐听了他的副官处长吕某的话,居然同意让刘去当桃源办事处主任。我听到这消息,马上就去见唐,力主不可再让刘某回桃源,即使要用他,也只能去第二行政区内给他别的职务。唐认为出过一次毛病的人,一定会谨慎小心,决不敢再乱来。   不久,他发表刘某为常桃警备司令部驻桃源办事处主任。这个主任有许多地方比县长权大得多,因为抗战时期是“军事第一”,警备司令部根据紧急治罪法,可以先斩后奏。刘某上任后,除了用种种办法去惩罚告发过他的人外,连他们的家属也不放过,直至发展到借口乱杀人。有一次他竟先斩后奏一口气枪决了6个人。6条人命毕竟不是小事,死者家属到处去控告,连素不怕事的唐生明也感到有点麻烦。我力主把此人扣押交军法审讯,以免唐代人背过。唐还在犹豫时,刘某连夜弃职携眷潜逃。我一听到这个消息,只打了一个电话告诉唐生明,便带了两个特务跟踪追去。我估计此人一定是逃往云南,因当时云南还在龙云统治下,逃往云南的一些政治、刑事等犯,不能随便去逮捕,而且可以逃往国外去。我害怕他逃走了,一切责任都归到唐的身上。我赶到贵阳的第二天,刘某携带家眷才到贵阳,一下车就被我抓到了。唐生明把此人解押长沙去归案时,也自请处分。  唐生明
当时在湖南负责的军政首要大都和唐生明、唐生智有深交,对唐生明白请处分根本不当一回事,因为主犯刘某已逮捕归案了。不过当时驻在常德的二十二集团军副总司令兼洞庭湖警备总司令霍揆彰是陈诚系的骨干。陈诚系和戴笠系是对头,霍认为唐与戴有关,早就不满意唐,看到唐提出自请处分而竟没有人处分他,非常气愤,便向湖南省负责人建议,既有洞庭湖警备总司令部,常桃警备司令部没有存在的必要,请求撤销,只保留原常桃警备司令部稽查处,负责常德的治安,这样就等于是对唐的处分。霍揆彰本想把稽查处借此机会抓过去,派他的人来当处长,结果由于这些稽查处和警察局一贯是由军统的人担任,他没有能抓到手。 稽查处改为军警稽查处,仍由我任处长,不过要受洞庭湖警备总司令部的节制。   当我把这一切情况向戴笠和军统局汇报后,戴笠马上发来一电由我转唐,说有要事面商,传唐马上去重庆。唐接到撤销常桃警备司令部的命令后,即嘱副官处长吕某等负责办理结束工作,他自己则带着徐来和张素贞先回湖南东安老家去看望他的父母亲去了。他原来兼任的第二行政区专员一职,因一年多前便已让给了他的同乡冯天柱。此人做过湖南省民政厅厅长,资格很老,唐自忖搞行政不是内行,所以向省政府推荐冯担任行政专员,他兼的第二区保安司令也在撤销常桃警备司令部时,交由冯天柱兼任,结束工作便很顺利完成了。他走不久,我也被调往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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