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营前模范村民众宣言
本村于民国十七年三月五日开始成立,迄今已届两周年,此两年间之经过,略述如左:
1、开始期:十七年三月至七月为开始期(略)。
2、中期:十七年七月至十八年七月为中期(略)。
3、最近期:十八年九月黄展云由沪回闽,欲继续村政工作,商于民政厅厅长陈乃元。陈以此职现由民政厅委任,位置不合为辞。黄以革命工作,岂计其位置,本人决不计较于此。民政厅乃调回黄端,委黄展云为村长。黄于九月十三日到村视事,发出告营前模范村民众宣言如左:
民国成立,十八年矣,政令之偏颇,捐税之繁复,较之于亡清,几有过之。民国仅存名义,民命等于草芥。人民受兹苦痛,乃咒革命为不祥。北伐告成,张皇補苴,未及百一。展云添为革命党一份子,负有完成革命之责,不敢自弃,思竭我微能,效忠于万一,爰于前年农工厅成立之时,向省政府请划营前分县全境为模范村,冀于此区域范围之内,推行本党对于农民一切政纲,使国民革命,得一部分成就。惟是地方偏僻,风气闭塞,人民历受土劣之压迫,官吏之鱼肉。对于官厅久存憎恶之情,对于土劣时抱危害之恐。虽有良法善政,民众多存猜疑之心,皆袖手旁观,不敢进而为助。而赌徒烟犯捐□奸胥,以村政之束缚,利益之得失,四布流言,群起反对。赖我同人,不为所胁。对于土劣之蠢动,严加惩治,对于人民的疑蔽,力以清明公忠之态度,使之晓喻。数月以后,善良份子,渐有觉悟,咸表信悦之感,且有少数能进而与吾等谋合作者。不意当兹晨光熹微之间,展云忽于行政关系,受通辑处分。不得不舍此他适。于是村中良善者,感援助之无人,皆垫伏而不敢动。而势恶土劣,乃乘时轰起,谋推倒村办事处,以遂其私。幸展云虽去职,而一般同志,仍能本其洁已奉职之怀,以暂事维持,使本村对于民众之信用,不至失坠。然一年之间,村政之进行,几于停顿矣。今者展云幸得省政府同人之援助,中央各同志之谅解,还我自由。从今以后,决定本我怀抱,努力于模范村之建设。屏弃一切权利,冲破一切艰难,以扶助本村善良民众,至能以自力实行自治。而后缷我之责任。
展云奔走革命,三十余年,虽功绩无闻,而小信尚孚于同志。政府群公对于展云致力村冶之心,定能予以同情。使展云得始终致力之机会。我村中善良民众,抱地方改进之热心者,望各奋起,勿用畏缩为幸!特此宣言。
案本村一年来,风潮屡起,善良之民众,摄于从前恶势力,而抱本村不能到底存在之隐忧,不敢出而合作者甚多,而反动一派,时思蠢动,力谋推翻,故特表示坚决维持之心,欲以释善良民众之疑惑,引其出而共谋自治也。
本文源自:(1981年)《黄展云先生回忆录·追思》
中国桐坡·鲁贻研究中心(13809518432陈熙)
告营前模范村民众宣言
黄展云著 林光章摘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