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玲同志因作品《花卉篇》被劳教
1950年元月,郑玲同志被调往长沙市工人文工团,在文学创作组工作。这段时间,是郑玲同志创作热情最为旺盛的时期。1952年到1954年,郑玲同志在湖南省人民出版社任文学编辑。1956年参加了中南作协首届会员代表大会。
1958年,在株洲田心机车厂宣传部工作的郑玲同志因作品《花卉篇》被列为“毒草”,被错划为右派分子,随后被遣送到汉寿西湘农场接受劳动教养。在此期间,郑玲同志仍然忠诚于党,她始终相信这个误解是暂时的;尽管她感到羞辱和痛苦,但仍不颓废绝望。1961年,事实被澄清,郑玲同志摘掉了右派分子帽子,解除劳动教养。
1962年到1964年,郑玲同志先后在长沙三个职工业余学校教书,以维持生活;但随着对“摘帽右派”“管制”的不断加紧,在随后的几年里,郑玲同志里先后被迫下放到永州江永县厂子铺公社、浏阳市丰裕公社和株洲市郊区曲尺公社。
直到1979年10月,郑玲同志恢复政治名誉,恢复公职和工资级别,撤销劳动教养的处分,同时被安排到灰渣砖厂职工业余学校任专职教师。
1984年2月,郑玲同志调入株洲市文联工作,创作激情又一次被燃起。1991年7月,郑玲同志在文联正式离休,享受副处级待遇,随后定居广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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