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语志愿者教师苏海歌在泰国身亡,汉办冷漠应对
2013年7月23日凌晨,一辆由泰国东北部「黎逸府」驶向曼谷的双层大巴在泰国中部「北标府」与一辆重型卡车迎面相撞,造成十九人死亡(此事件在国内媒体的初期简讯中几乎全部报错)。由广西师范大学派出,隶属于国家汉办的两名汉语教师志愿者苏海歌、毛彦婷在事故中不幸身亡。
事故后,我驻泰使馆、汉办驻泰代表处配合泰国当地警方开展调查,经过四日的调查取证,确定苏、毛二人在事故中遇难,随即通知家属来泰。
苏海歌老师工作地点为「吉拉达孔子课堂」,此教学点设在泰国曼谷皇宫之中,为热爱中国文化的泰国诗琳通公主所主导建立,因此两名老师去世的消息很快为公主所知。为悼念两位中国老师,诗琳通公主颁发谕令,破例在皇宫中为两名老师设置灵堂,依照泰国风俗请高僧为其诵经超度。
7月29日,超度仪式在吉拉达学校(即皇宫内)举行,苏海歌家属七人从广西南宁市马山县抵达曼谷,参加仪式。由于苏、毛二人为情侣,两人的悼念超度仪式一并进行,但是毛彦婷家属却因等待广西师范大学副校长及文学院书记等领导办理因公护照而延误行程,从山东临沂市沂南县出发,随广西师范大学领导取道广西南宁,直至仪式举办之后的第二天才抵达曼谷。
7月29日到8月3日,家属在汉办驻泰代表处的陪同协助下开始办理善后事宜。并于7月31日在毛彦婷老师派驻的泰国易三仓大学商学院举办了追悼仪式。而与此同时,在补偿标准上,家属与相关部门发生了分歧。
苏海歌来自农村家庭,为家中唯一儿子,是其父母后半生唯一支柱。而毛彦婷父亲为下岗工人,家庭无固定收入来源。双方家属历经艰辛将孩子养育成才,而今痛失子女,日后生活面临着精神和物质上的双重困境。为此,双方家属请求汉办及广西师范大学提供20万元的人道补偿,而财力雄厚的两大机构仅承诺提供一万元的补助,双方陷入僵持。
汉办认为,根据此前汉办单方面拟定的协议,汉语教师志愿者意外身故的一切赔偿均由中泰两国的保险公司承担,汉办及广西师大无任何责任。而实际上,由于此协议对汉办方面的责任义务缺乏详细说明,苏、毛两位老师并未签署这一协议。家属方面认为,汉办及广西师范大学对志愿者负有直接领导责任,根据国内一般惯例理应对家属另行抚恤,而汉办及广西师大则以缺乏依据为由拒绝家属这一请求。
几经磋商,汉办、广西师大、广西自治区教委等三大机构勉强同意,以「募捐」的形式向每一位老师的家属分别提供5万元,并以此作为继续协助家属办理余下事宜的先决条件。在此压力下,双方家属被迫接受,两位老师的遗体在当地时间8月3日下午于曼谷火化。
根据保险条款,苏海歌和毛彦婷的家属分别获得中泰两国相关保险公司赔付的保险金,共计68万元人民币左右(分别)。而双方家属对于汉办和广西师范大学始终不肯承担任何附带义务的强硬态度耿耿于怀,难以接受。
从事故发生直到家属回国,汉办驻泰国代表处通过孔子学院、孔子课堂、我驻泰领事机构等种种渠道,限制和封锁网络信息的传递。申令一切在泰及在华工作的苏海歌、毛彦婷之同事同学停止发布一切与事故情况和善后事宜相关的信息,甚至以「敏感」为由,要求家属亲友删除关于泰国皇室关怀逝者家属的相关信息,以此维护其机构形象,确保善后事宜按照其既定计划顺利实施。
此次事故,为全球首例驻外汉语教师志愿者身亡案例,且由于泰国皇室的关注和泰国当地媒体的报道而在海外造成一定影响。而事发至今,两名志愿者老师的真实姓名、详细情况、善后结果均未曾见诸国内媒体,早期国内媒体的误报也未及更正。这一「冷处理」不仅不为遇难者家属所理解,更有损于中泰两国之间的友好交流,是弃家属之望,弃友邦之情的短视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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