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市夷陵中学高一学生 陈文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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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文鼎之死催生中国教育问责风暴(三)

发布时间:2013-07-07 12:58:58      发布人: 文鼎妈妈
三、陈文鼎之死催生中国教育问责风暴
     夷陵中学暴露出来的问题,不是一个偶然个性问题,而是普遍存在的一个共性问题。陈文鼎之死折射如何破解应试教育体制弊端是一个事关千万家庭孩子的成长,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实现中国梦亟待研究解决的重大现实紧迫课题。
     陈文鼎之死,正在唤醒国人催生中国教育问责风暴、出台教育问责法规、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全方位加强中小学心理素质教育,让更多的学生快乐健康成长,让校园悲剧不再重演,只有这样,陈文鼎之死才真正富有生命价值和社会意义,也只有这样,陈文鼎在天之灵才得以安息,而这也是慰藉少儿英灵唯一最好方式。
     ——要加快构建教育问责长效机制。教育问责制,是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要把办人民满意教育作为教育问责的根本出发点。
     必须抓紧建立教育公示制度。建立教育公示制度的目的,是让人民群众拥有对教育的知情权。教育公示制度,是对学校发展目标和工作实绩定期公开、公示的制度,它要求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实事求是地向社会公布教育情况,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教育弄虚作假行为。教育问责制要求学校制定出学校发展计划和进行自我评估活动,把自我评估的结果向社会公布,允许教育行政机构和社会对此提出建设性意见,并敦促学校制定改进措施。陈文鼎之死,夷陵中学必须深刻反省,做出检查,拿出让公众信服的整改措施,取信与民。      
     必须尽快落实责任追究制度。要把教育问责纳入各级地方党委政府一把手问责对象,教育责任考核与干部政绩挂钩,对考核不合格的领导干部原则上不能提拔使用。被点名批评的地市将作为重点回访、督察对象,考核结果将作为干部任免的重要依据。对造成校园事故责任人必须追究相应责任。责任追究包括校长、教师要在某些方面接受人民群众的问责。学校办学出现重大影响和谐的问题要接受公众的质询;当教师的教育教学效果达不到预定目标,或者造成责任事故时,教师也要接受公众和校长的问责。各级政府教育主管部门考核督办学校要听取征求在校学生及家长意见。学生及家长对学校及老师满意度测评不达标的要纳入问责。
     必须把校园人命案纳入量化考核标准实行一票否决。根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发展以不能以人的生命为代价的指示精神,抓紧制定校园人命量化考核标准,原则上规定:凡是一学年内因校方责任发生1名学生意外死亡事件,校长必须引咎辞职;一个县市区一年超过3名意外死亡学生,主管教育局长必须引咎辞职;一学年超过5人的意外死亡学生,地级市教育局长必须引咎辞职。并将学生意外死亡纳入地方政府、学校及教育主管部门予以问责,凡是发生人命案的学校和地方,一律取消当年文明单位、校园安全综合治理先进单位等评选表彰奖励资格。
     ——要加快完善一批教育问责法规。我国建国以来出台的有关基础教育的法律总体来说是数量不多,先后有1986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199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199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2006年修订的《义务教育法》。这些法律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提供了依法办学的依据,但对于学校与上级部门、教职工、家长以及社区成员之间的权力与责任的没有作出明确划分,对于校长的选任没有作出详细规定,对于教育者该在哪些方面接受责任追究以及责任追究的标准和程度也缺乏清晰的说明。虽然我们也有《教育法》,但《教育法》仍需进一步明确界定上述各方的权力与责任。只有在明晰权力与责任的基础上,方能从根本上保证教育问责制的落实。从我国目前教育法体系来看,还迫切需要制定一部《学校法》,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类学校在教育中的法律地位,明确学校权力的性质,规范学校在实施教学各个环节的行为,对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的关系进行准确定位,同时规范教育者在哪些方面接受公众的责任追究,以及责任追究的标准是什么,明确学校在教育管理中对教师和学生所应负的责任,将学校这块“法外之地”纳入法律轨道,改革目前的学校与教师、学校与学生地位明显不平等的现状。只有学校、教师和学生各方的行为更规范了,责任更明确了,才能从根本上解决目前存在于学校教育中的各种问题。同时,校长作为一个特殊阶层,如果没有专门的法律对其规范约束,那么“问题校长”只会越来越多。对校长行为的规范,依靠《教职工法》是不恰当的,而依靠《教育法》也是不具体的,这就迫切需要制定一部《校长法》,从校长任职资格、校长的招募、委任、弹劾、罢免、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校长的权力和责任有了清晰的界线,一方面校长行动起来有所依据,另一方面便于各方对其实施问责。
     教育部颁布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于2002 年9 月1 日正式实施,这为全国2 亿多学生、各类学校和广大学生家长处理学生伤害事故提供了一个解决纠纷的模式和分清责任是非的依据。《办法》对涉及学生伤害事故处理的问题作了较好的规定,但也存在法律效力层次过低,应规定而未规定的内容与民事法律相抵触,应抓紧制定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校园安全法》,公正、合法、及时保护在校学生权益,明确学校在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同时,负有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管理和保护的职责,并要求学校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和保护学生的规章制度。规范校园安全的国家主管机关、地方主管部门、学校法定代表人的职责。因管理不力或失职、过错责任造成社会不良影响、重大财产损失或者严重人身伤亡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规范学校所在市、区或县人民政府因管理不力或失察、失职造成校园周边环境恶劣、严重影响校园安全和教学、科研、工作、生活秩序的,应承担相应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规范校园安全的预防措施,形成较为可行的校园预警系统。
     ——要从“体制”治本入手摒弃应试教育弊端。现行“中考”和“高考”两个指挥棒,是应试教育罪魁祸首,必须尽快从体制上回归以为人民服务为中心,坚持以德智体美全面发展考核评价学生综合素质,彻底斩断应试教育产业化利益链条,人民教育为人民,把教育办成人民满意的民心工程。
     普及实施免费高中教育是客观形势发展的必然要求。 随着国家“两基”攻坚计划的实施,我国已经普及了九年义务教育。再加之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等工作的推进,我国基本完成了高中阶段前的教育普及问题,及时普及并实施免费高中教育已经顺理成章地成为教育战线今后一个阶段的主要任务。    
     解放学生要从取消中考开始,这是取缔应试教育的治本之策,目前,全国各省根据各自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已经分别提出了普及高中教育的计划。近年来,从经济发达省到经济最不发达省,均提出了普及高中教育计划,说明在全国范围普及并实行免费高中教育的时机已经成熟,国家应及时将此纳入决策程序。从国家政策层面明确全国基本普及义务高中教育目标要求,尽快研制全国基本普及高中义务教育实施目标方案,明确地方政府职责任务,把普及义务高中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进入倒计时。
     进一步加快改革完善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现行高考招生制度的弊端日益凸显,受高考指挥棒副作用的影响,造成社会人才观、教育质量观的扭曲,基础教育长期陷入“高考考什么、教师教什么、学生学什么”的怪圈,国家课程计划得不到全面实施,中小学应试教育氛围浓厚,素质教育难以推进,学生心理负担、学业负担过重。同时现行的高考制度,也使得高中新课程改革的实施受到制约。高考考试方案实现多样性。可以考虑,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合格的基础上,高考按照普通高中的学科,结合高校专业门类,设置若干高考科目组,每个科目组由普通高中课程1~2个科目的全部或部分选修科目组成;高校公布专业门类与其招生对应的高考科目组,考生报考一个科目组,兼报兼考1~2个科目组;按照高考成绩,结合学业水平考试与综合素质评价,由高校自主招生,全面考察、择优录取。 
     ——要全方位加强中小学心理素质教育。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任重道远,必须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注重实效。
     政府、家庭和社会都要关注心理健康教育问题。心理健康素质教育作为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学校、家庭、社会齐抓共管,通过共同配合,使中小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实现可持续发展。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要以创新社区管理,构建和谐家庭为抓手,形成合力效应,与街道和社区紧密配合,对学生的家庭及周边环境予以关注;学校和教师要与家长密切沟通,给家长以心理教育专业指导,使父母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正确教育引导孩子,以培养孩子的健康心理。
     必须改进完善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方式方法。要开展心理卫生教育,预防心理失衡,消除心理污染,增强学生心理承受能力,帮助学生消除因家庭、社会等因素所造成的不良影响,让学生在良好的心理环境下学习、生活;要重视个性心理素质教育,根据学生的个性特点,引导学向着有利于自身、也有利于群体的方向发展;要有目的、有计划地对学生开展挫折性训练,引导培养学生积极向上、不畏艰难的健康心理。学校应配备心理教育专职教师,应对各科教师都进行培训,使他们掌握儿童心理学、心理咨询等方面的知识。各中小学应创造条件设立心理咨询处、心理咨询信箱、心理咨询热线电话,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让中小学生以咨询、倾吐和宣泄等方式,释放心理压力、解决心理困惑和矛盾,使对于个别心理问题严重的学生,应该及时由专业心理咨询师进行心理疏导。学校除了专业心理咨询师开展专业心理辅导以外,还要在学科教学、班主任工作及其他教育活动中有机融合心理素质教育的内容。
     必须加快构建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辅导预防长效机制。建立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的预警机制,包括青少年心理健康普查制度、汇报制度、医院心理危机报告制度、《心理危机预警库》制度、心理咨询危机评估制度、心理健康信息反馈制度等七大制度.学校应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对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进行研究分析并提出与之想适应的预警机制,发现突出问题及时发出警示.建立青少年心理危机干预机制;学校应成立心理危机干预领导小组和学生心理危机鉴定与干预专家组,对青少年心理危机进行评估,化解风险。对有心理疾病的青少年及时治疗,坚决杜绝避免心理疾病对学生可能产生的任何伤害。

                                                                             陈杰 湖北省三峡职业技术学院助理研究员

参考文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
《湖北省教育厅文件:关于对市州教育行政部门进行年度工作考核的通知》
《人民网:广东将进一步落实教育问责制》
《人民网:教育部年内为师德划“底线” 越线者将受严惩》
《荆楚网-楚天金报:湖北力争2015年取消中考》
《中评网:教育问责亟待“制度化”》
《大众日报:山东率先以省为单位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夷陵中学网:宜昌市夷陵中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夷陵中学网:夷陵中学50周年校庆庆典大会视频》
《夷陵中学网:周云久校长在建校50周年校庆庆祝大会上的讲话》
《夷陵中学网:我校被表彰为“宜昌市高新区2012年社会综合管理综合治理优胜单位”》
《夷陵中学网:我校校园安全专题片在全市教育工作会上展播》
《夷陵中学网:宜昌市夷陵中学健康教育实施方案》
《夷陵中学网:创建平安和谐校园  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宜昌一中网:校长陶三发在2013年春季开学典礼上的致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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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现在校方真的是非常的冷漠啊!都这么久了还不给家属一个答复!想要推销责任到什么时候呢?可怜的孩子啊!@不知道现在校方是给予这位老师什么样的处理?看样子应该是没有给予家属一个说法,不然陈文鼎去世是6月1号,现在7月中了,目前才有相关报道,但是没有说到校方和老师的表态?难道校方和老师都觉得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吗?并且为什么宜昌市这个事情没有报道呢?是不是有关部门给予了打压和隐瞒?希望能把陈文鼎的最后的处理情况公布于众!


    写信时间:2013/07/07 21:19:05
  • 陈文鼎之死,正在唤醒国人催生中国教育问责风暴、出台教育问责法规、落实学生安全管理责任、加快普及高中阶段义务教育、全方位加强中小学心理素质教育,让更多的学生快乐健康成长,让校园悲剧不再重演,只有这样,陈文鼎之死才真正富有生命价值和社会意义,也只有这样,陈文鼎在天之灵才得以安息,而这也是慰藉少儿英灵唯一最好方式。


    写信时间:2013/07/07 20:47:15
  • 不知道现在校方是给予这位老师什么样的处理?看样子应该是没有给予家属一个说法,不然陈文鼎去世是6月1号,现在7月中了,目前才有相关报道,但是没有说到校方和老师的表态?难道校方和老师都觉得自己没有任何责任吗?并且为什么宜昌市这个事情没有报道呢?是不是有关部门给予了打压和隐瞒?希望能把陈文鼎的最后的处理情况公布于众!


    写信时间:2013/07/07 18:5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