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文鼎之死催生中国教育问责风暴(二)
教育,是一个民族希望所在;教育,是一个国家发展动力所在。教育发达则民族昌盛;教育失败则国家落伍。
应试教育是指脱离社会发展需要,违背人的发展规律,以应付升学考试为目的的教育思想和教育行为,是教育工作存在弊端的集中表现。它以升学率的高低来检验学校的教育质量、教师的工作成绩以及学生学业水平。它以考试为目的,其教育模式与考试方法限制了学生能力的充分发挥,培养的学生难以适应工作和社会的发展。应试教育下的基础教育出现畸形发展现象,存在重智育、轻素质的倾向。其主要特征是忽视思想政治教育,只要读不死,就往死里读,不注重情商人格素质、精神心理素质等非智力因素的培养,片面追求升学率。中国的应试教育让学生把全部精力倾注于升学考试,把取得高学历视为教育的最高目标,把学生的考试成绩作为评价学生优劣、教师优劣、学校优劣的第一标准,这种由国家机制保障、全体国民趋之若鹜的应试教育,深深误导了中国家长的教子观念,误导了广大学生的成才观念。
夷陵中学是湖北省示范高中,是中国教育窗口,陈文鼎之死,不仅仅反映一所学校的问题,同时折射当今中国教育问题症结所在,也是陈文鼎在遗书中特别指出的“体制”问题。夷陵中学办学管理服务上暴露四大问题:
——责任追究完全空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规定:教师应当履行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明确要求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履行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的职责。同时明文规定:教师有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习近平总书记最近特别强调,发展决不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必须作为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最近,夷陵中学连续发生4起意外死亡事件,2名在校学生因病意外死亡,2名高一学生意外自杀事件,除社会、家庭因素外,校方都有不可推卸的主要责任,陈文鼎遗书已将自杀动机和理由讲得很清楚,白纸黑字校方承担全部责任。近年来,一些地方也有教育问责,只不过问的是升学率、考试成绩、升入重点大学人数不达标等责。现在学校半年内出了两起人命案,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和政府应该如何问责,至今没有说法。
——校园安全预防形同虚设。近年来夷陵中学围绕校园安全预防做了很多表面文章,获得很多荣誉,先后在全省全市介绍校园安全工作经验:夷陵中学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为副组长,各处室主任、各年级主任为成员的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学校与各部门、各部门与各责任人,层层签订了校园安全责任状,明确了校长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全校教职工形成了全员安全责任管理网络。学校上下共签订《校舍安全责任书》、《班主任安全管理责任书》等20多种安全责任书,把学生安全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各项教育教学和管理工作之中,强化了全校教职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的责任。学校坚持定期召开行政安全例会、全体教师安全例会、学生安全教育会、保安安全工作会,及时研究和解决校园安全问题和隐患,协调各处室开展安全工作,推动各项安全工作有序有效进行。目前,全校基本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部门协调配合、教师主导、学生参与的校园安全工作机制,在思想、工作、制度、保障上构建一道学生安全防护网。
今年上半年夷陵中学连续发生两起高一学生自杀充分说明校园安全预防措施制度,形同虚设,漏洞百出,校园安全管理严重失职。
——未成年青春期心理素质教育令人遗憾。近年来,学校虽然针对未成年青春期心理素质教育做了一些工作,如坚持安全工作与学生德育成长导师制相结合。学校从2002年开始推行“学生德育成长导师制”,要求指导教师依据“用心沟通、以德树德;竭诚交流、以情动情;刻意磨练、以志励身;修身垂范、以行导行”的育人原则,做学生树立人生理想的指导者、学生多方面发展的指导员、学生思想成长的辅导员和把学生造就成新型人才的“工程师”,既教书又育人,既管教又管导。每名导师负责5至10名学生,每周和学生谈心,帮助学生制定学习计划,解决学生思想、学业、交往等方面的困惑,指导学生建立成长档案,定期和家长交流,建起学校与学生与家长的连心桥。针对学生思想单纯、学业压力大、与社会接触面过窄等情况,积极预防学生异常心理产生的安全问题。从1999年开始进行心理健康教育;2004年成立心理健康教研组,设置心理辅导室——“雨花健心房”,配备专职教师1名,兼职教师3名,主办了“雨花健心房”心理辅导专刊;2006年开始,健康课走进课堂。同时,坚持做好个案辅导和咨询,帮助有心理问题的个体学生走出困境。
夷陵中学做秀表现,显然经受不起生命代价的考验。班主任曾令陈文鼎将垃圾丢进垃圾篓,因上课时间已到,陈文鼎顺便将垃圾丢进生活老师寝室门前垃圾篓,班主任竟以此打电话告知学生家长,劈头盖脸便说陈文鼎人品有问题。
学生家长发现孩子一度产生厌学情绪,向班主任求助,班主任当家长面指责儿子说:你学与不学,与我无关;我班里有无你陈文鼎,根本无所谓。
事发前的5月30日下午,班主任和同学在打扫教室卫生时,在一女同学课桌下捡到一本记事本,从记事本里掉下的是孩子与同桌女同学互递的小纸条。随后,班主任下午6时左右与女同学约谈近一小时,但未和陈文鼎作任何交流,也未将此事向两个孩子的家长作任何通报。
从那时到孩子跳楼前发生了什么,家长完全不知,也错过了教育挽救孩子的最后机会,导致悲剧发生。细节决定成败,夷陵中学未成年青春期心理素质教育绝不能以牺牲学生的生命为代价,这是校方无法推卸的责任。
——善后处置公信力严重缺失。目前有关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散见于宪法、民法通则、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教师法之中。但这些法律中对在校学生合法权益的法律保护的规定既不具体,又有严重法律空白。这几部法律对在校学生人身损害案件的归责原则、处理标准均没有涉及,对学校应履行的具体管理职能规定得不具体,对学校是否应承担监护责任或承担多大监护责任没有规定。
陈文鼎跳楼前给同学发了短信,同学拨他电话已拨不通,向老师报告。老师给家长打电话,家长从单位赶回来时孩子已经躺在楼下。孩子跳楼一个多小时以后,夷陵中学的老师来到现场;五个多小时后,夷陵中学分管校长及公安警察来到家中;6月5日课间操期间,校方召集高一、高二学生通报陈文鼎事件,指责陈文鼎心理太脆弱及学生家长没有管教好;7月1日宜昌市教育局信访回复函:“陈文鼎死亡系自行高坠死亡。经学校对情况的调查和自查,老师和学校无任何责任”。同时堵死了学校与家属最后协商善后的通道。
而家属提出的还原真相、追究相关责任、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的合理诉求至今没有得到积极正面回应。
我们不否认家长应负的责任,家长最后悔的是:当初没有给儿子当好参谋,选择省级示范高中宜昌一中作为儿子首选学校,原宜昌一中校长陶三发提出的“要像反腐败一样反对应试教育”的治学理念是多么可贵,宜昌一中“全面发展、终身发展”办学理念,一流办学成果,无一校园意外伤害事件,验证了当初家长给儿子做出了错误决策,家长因此痛悔不已。
陈文鼎之死,是现行应试教育体制下,教育偏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方向的必然结果,学校对待人命关天的大事,越来越麻木不仁;法制意识不强,一些法规都成了一纸空文;工作责任不到位,重大事故责任追究不落实,政府监管不到位,校园悲剧不断重演。学校、社会、政府都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们不希望陈文鼎之死,成为中国问题,校方若不深刻反省自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整改,陈文鼎类似悲剧还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