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年病废——王长江
1951年6月19日,王长江因介绍昔日部属张树桥(第717团1营副官)在石家庄公营中海炼油厂工作时未能察觉张是特务,王的介绍给张树桥搜集情报提供了便利。张被逮捕后,高级步校党委将这件事上报给军委总政治部,王长江受到了降职降级并留党查看的处分。1952年6月,王长江被重新起用,并调任山东军区荷泽军分区(司令员张耀汉)副司令员。1955年7月升任司令员(政委杨毅,副司令员杜雨生)。此时军分区辖有荷泽、郓城、巨野、单县、曹县、甄城、定陶、东明、梁山、成武、南旺、复程等12个县人武部。同年9月,王长江被授予大校军衔。1957年6月18日又被授予一级解放勋章和二级独立自由勋章。
1956年10月,王长江因病离职,并移居青岛修养,一年后迁居济南。1963年又移居无影山干休所。1978年11月17日,王长江因脑血栓医治无效,在济南军区总医院(90医院)病逝。济南军区参谋长王金泉主持了追悼仪式,李达、吕正操等发来唁电。王长江死后被追认为革命烈士,并安葬于济南英雄山烈士陵园。王长江生前著有《自传》。
王长江原配张小烦(河北蠡县人,1954年6月13日在博野去世),续娶蔡会珍(河北临漳人,2001年7月16日在济南去世)。其中张小烦育有王京生、王京平,蔡会珍育有王魁英(女)、王德英(女)、王立平、王俊英(女)、王素英(女)、王国平、王幸格(女)、王重玖,这些子女分别居住在北京、保定、青岛、济南和太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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