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秀萍死后,尸体被放在那辆板车上
1996年,王汉娃还是一个26岁的年轻人,当时正是农闲时节。王张两家起冲突时,他正在离打架现场约30米远的一个村民家里打麻将。他的妻子李丽萍当时在现场拉架。
李丽萍的名字后来被以证人的身份写进了刑事判决书里,王汉娃回忆说,“她当年也年轻,没经过事,让她去作证,她都吓哭了。”
打架当天,正在玩麻将的王汉娃听闻动静出来看,两家的殴斗已经结束。
当时王晓明是村支书,他家距离打架现场很远,约有一公里距离。那天傍晚,张福如跑到他家,说王自新把他媳妇打了,很严重,一直在地上睡倒着。王晓明回忆说,“我说你还不赶紧拉到医院去,张福如说他不管,谁打谁负责。”
王晓明就到了现场,当时几个村干部也都来了,他们看到汪秀萍靠着一棵树,坐在王自新家门口的地上。他们问了问打架原委,就安排王汉娃他们赶紧把汪秀萍送到医院去。
从张扣扣家二楼的窗户看出去,王家的院子一目了然(刘向南摄)
当时王坪乡还没有撤销,就挨着三门村,乡医院距离打架现场只有一里路左右距离,王汉娃和他的一个堂弟一起把汪秀萍拉到乡医院,王汉娃回忆,“大夫用听诊器听了听,说好像是没气了。”他们就又把汪秀萍拉了回来。
王晓明回忆,汪秀萍死了,他们暂时没有把人已经死亡的消息扩散,只是说很严重,已经昏迷了,当时乡政府有一个手摇电话,乡政府的人打电话报了警,公安局来人,把王自新以及他的两个儿子铐走。
王晓明说:“当时派出所的人还说,你们村上这一点干得好,把凶手控制住了,没让跑。”
当晚王自新父子三人被带到新集派出所,先是在派出所院子里的一棵树上铐了一夜。王富军回忆,那时是夏天,蚊子很多,“我们被拷在树上呆了一夜,真是太难受了。”
第二天,派出所录了口供。这时,王富军才知道汪秀萍死了,“当时吓蒙了。”
做完口供后,王富军与父亲当天就回了家,王正军没能回家。1996年12月,王正军以犯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被南郑县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七年。法院认为,“鉴于被告人王正军犯罪时尚未满十八周岁,且能坦白认罪,其父已代为支付死者巨额丧葬费用,加之被害人汪秀萍对引发本案在起因上有一定过错责任,应对被告人王正军从轻处罚。”
对于汪秀萍后事的处理,三门村村民至今记忆深刻。
汪秀萍死后,尸体被放在那辆板车上,板车放在王自新家门前的路边。一两天后,法医来验尸,验尸现场就在停放她尸体的路边。附近的村民们都围着看。一位当时在现场的村民说:“人山人海,就像赶场一样。”
这样公开的解剖现场现在看来难以理解,一位当时在围观的村民说:“法医先把她的头皮割开,然后用锯锯开,把锯开的头颅拍了照,然后再缝合上。”这个场景让一些围观者后来很多年一想起来就不舒服。
而张扣扣与他同样年幼的姐姐当时也在人群里围观。
王晓明说,验尸之后,汪秀萍在忍水乡王家坝的娘家人把她的尸体抬进了王自新家的堂屋里,按照娘家人的要求,王家花几千元买了一口上好的棺材,但汪秀萍的娘家人还不让把尸体装进棺材,说事情未了,不能入棺,尸体就放在棺材盖上。
为了尽快平息事态,王晓明等村干部去找张家谈,张福如提出要以命抵命,“他说共产党得把老三枪毙了”,王晓明说,人已经被抓去了,不会轻易把他放出来,按照农村的风俗,要入土为安。张福如又提出把尸体埋在王家堂屋里,王晓明说这不可能。
在不断地做工作后,在汪秀萍死后七天左右,张家与汪秀萍的娘家才答应先把死者安葬。
下葬时,王家父子都不在村里,村民说是躲了出去,是王汉娃等王家侄孙帮忙处理的后事。王汉娃回忆,当时的花销都是先在乡信用社贷款,“用来招待汪秀萍娘家人的吃喝,他们来了不少人,找了一辆中巴车专门接送。棺材是买的镇上黄木匠做的最好的棺材,3000多元,寿衣买了十一件,安葬以后吃酒席,也是大办,摆了好几十桌,招待帮忙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