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福如心里一直没有把那件事放下来
在南郑县忍水乡的汪家坝村,汪秀萍共有三个兄弟。在汪秀萍死亡那一年,大哥已经因病去世多年。二哥汪长发不识字,老三汪井发读过初中,在庭审王正军故意伤害(致人死亡)一案时,汪井发担任原告张福如的代理人。汪井发已于2003年病逝。
汪长发今年已76岁,他因淋巴疾病刚在西安住了一年的医院,2月24日下午,坐在他家院子的冬日阳光里,他仍然显得很虚弱。
忆及往事,他说:“我们去三门村时,有人还说:老汪,你不要去拼命。我老伴也劝我,要顾活的,不要再惹出什么事。我说拼命干啥啊。”
南郑县法院于1996年12月对汪秀萍死亡一案做出的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显示,王家支付汪秀萍的丧葬费共8139.3元。汪长发回忆,当时是村里出头先拿钱安葬的,后来王家再还给村上,“这8000多是安葬费,买棺材,买烟买酒,这个钱他们用了的。我们没有花一分钱。”
县法院开庭那天,汪长发参加了庭审。张扣扣与姐姐张丽波和他一起坐在旁听席上。王井发和张福如坐在原告席上。汪长发记得,当时在某个乡政府工作的王家老大王校军也参加了庭审。多年后,他已不记得王正军的样子了,只是记得“一个人戴着手铐子,被警察带进来,进入审判席后就把手铐子取了。”
南郑县律师事务所的两名律师为被告王正军出庭辩护。张福如没有聘请律师,汪长发说,一方面,这是因为当时认为自己人被打死了,理毕竟在自己一边;另一方面,家里穷,“也是对政府信任。”
汪长发回忆,当时他们的想法是:“这个事情,都有一定差错,人已经死了,能起作用的,是要弥补一点损失,因为娃娃小。”作为代理人,王井发在法庭上提出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但是,张家失望的是,宣判时,除已花掉的那8000多元安葬费用外,王家被判再偿付1500元经济损失。
无论是张福如,还是汪长发等几个娘家人,都认为这个判决“不公道”。汪长发称,庭审时,他很想发言,但是被审判长刘永生拒绝。
汪长发说:“我想发言,是想说太不公平。”汪长发认为的“不公平”,一方面是他听说人是王家老二打死的,老三是“冒名顶替”;另一方面,几个出庭的证人,“都是偏向王家的。李丽萍是王自新的亲侄儿媳妇,还有一个叫郭自忠的老汉,我们听说人家请他吃吃喝喝。”
汪长发认为张福如“太实在了,没有用,连找个人作证的本事都没有。”
张家与汪家的人还认为,事情是王家老大想办法化解的。
判决之后,汪长发记得,1500元钱是审判长刘永生交给原告的,“刘永生从包包里掏出钱来,张福如和我都签了字。”
对于这个判决结果,张福如说他实在想不通,汪长发还不断劝他认命。后来张福如有没有再上诉,汪长发就不知道了。
2018年3月29日,央视《法治在线》栏目对此案进行了报道。采访中,张扣扣的父亲和姐姐认定当年打死人的是王家老二,后来因老三不满18岁,被交上去顶罪了。
对此,王富军称,现在张家说1996年人是他打死的,“纯粹是胡扯。张家用心太险恶。”
2018年3月30日,张福如对妻子汪秀萍被打致死一案正式向南郑区法院提交申诉状及相应材料,界面新闻获得的材料显示,1996年12月16日的宣判笔录曾载明:
法官:张福如,你上诉否?
张福如:我不服,要上诉哩!
但是,当时,张家请不起律师,也没有写书面的上诉状。1997年1月15日,南郑县法院将执行通知书送达看守所,王正军也于1997年3月20日被送往省少管所予服刑。
一晃20多年过去。在过去这些年里,外甥张扣扣一家与汪家坝舅舅这边“不再走动”。提起这件事,汪长发很伤心,不禁流下泪来。
张扣扣杀人这天下午三点多钟,几个警察来到汪长发家,询问张扣扣是否在他家。警察最初说出的是张扣扣的另一个名字“张晓波”,汪长发说不认识这个人。后来警察告诉他这人是张扣扣,他外甥杀了王家三人,汪长发震惊不已。
仇恨的种子
张扣扣今年35岁。在三门村同龄人中,他有几个鲜明的“自我特征”:当过兵、未婚、不抽烟、不喝酒、不打牌;另外,他平时喜欢自己呆在家里,不愿意出门。
杀人事件之后,村里人才知道这个一贯与人为善的“好娃”原来这么多年心里一直都埋藏着一粒仇恨的种子,这粒种子一直等待一个合适的机会“破土而出”。
2月23日,律师殷清利在南郑看守所会见张扣扣时,张扣扣多次强调了他“终生难忘”的三个画面:
第一个是1996年发生打架的那一天,他与姐姐一起跟着母亲去渠里洗脚,母亲先回家,他与姐姐回得稍晚一些,等他们走近家门口,他看到母亲躺在地上,王家老二与老三正用膝盖顶在他妈的胸口上。
第二个画面,是张母被打后,扶她往回走,扶起来又倒下,这样倒了两回,父亲就弄来一些稻草让母亲躺下,他去抱母亲,并一直喊妈,母亲想说话又不清醒,他看到母亲嘴里喷出血来,他还能听到母亲喉咙里有血流动的声音。
再一个画面就是法医验尸,张扣扣回忆说,那天在路边,他母亲的衣服被法医扒光,法医对他母亲“开头顶”,“从这个太阳穴到那个太阳穴,把皮翻开,用锯把头盖锯开,拍照后又缝合上。”张扣扣看到母亲在入棺时脸都变形了,他都认不出是她了。
这些记忆让他很早就产生了复仇的念头。只有在同村关系非常好的“小伙伴”中间,在过往这些年,张扣扣才表露过复仇之意。
同村的张庆红(化名)在读小学与初中时,与张扣扣都是同班同学,他回忆,读书时,张扣扣性格开朗,“经常笑嘻嘻的,也爱跟人开玩笑,”这期间没有听他说过要报仇的事。后来他们都到外地打工了,回家见面时,张扣扣偶尔对他说过要报仇之类的话,他还以为张扣扣是在开玩笑。
张扣扣曾就读过的三门村中的王坪小学(刘向南摄)
“我对他说,都啥年代了,你要好好工作,好好挣钱,以后成家立业。”张庆红回忆,“扣扣当时就是感到有一口气咽不下去。”
初中毕业后不久的2001年,张扣扣通过征兵入伍,去新疆当了兵。在三门村一带几个村子里,同去的共有四个年轻人,其中一个是村长王晓明的儿子王成(化名)。王成比张扣扣小一岁。王成回忆,由于不在一个生产队,入伍前他与张扣扣几乎不认识,到了新疆后,他们在同一个团,但在不同的连队,他属于步兵,张扣扣在迫击炮连队。
在部队里,王成与张扣扣也没有什么来往。他们是武警部队,训练强度很大,“每天早上起来先在团操场跑一个三公里,下午又是一个五公里,以营为单位组织训练,各训练各的。”
王成回忆,新兵训练完,要把他们送进老兵连,团里在大礼堂开了一个大会,就在这个几千人在场的大会上,团领导点到了张扣扣的名字。原来,入伍后,班长问新兵为何要来当兵,张扣扣说他是要锻炼身体,要给他妈妈报仇。张扣扣的这个想法就被逐级反映上去,一直反映到团里,团领导让指导员、连长、班长做他的思想工作。
这件事也传回了三门村,村中很多同龄人都知道,张扣扣的小学同学、玩伴、邻居张小万回忆,张扣扣曾亲口告诉过他这件事。
但无论是父亲张福如,还是姐姐张丽波,都不记得在过去这些年张扣扣曾对他们提起过要为母亲报仇的事。张扣扣平时与父亲、姐姐都不怎么交流,打工回到家里,他总是坐在自己房间里看电视,很少外出。
张福如是个木匠,农闲时候,他也从不闲着,到处去为人做小工,“工资一天五六十元,有时八十元,”他想给儿子翻盖新房,盼望着能尽快娶个儿媳妇回家。
经过张福如的辛劳努力,张家推到旧土房,在2007年盖了一层新砖房,2013年又加盖了二层。张福如说修这个房子,他出了11万,张扣扣出了2万。
现在在三门村,张家的这栋二层白色小楼算是最好的房子之一了。张扣扣的房间在楼下,睡房与客厅都收拾得很整洁。从客厅的楼梯上到二层,二层是三室一厅,空荡荡的,还没有添置什么家具,其中一个房间放着一张床,那是这个春节姐姐与外甥女来住了几天,张扣扣专门为她们添置的。
张扣扣母亲死亡那年,县法院的一审判决下来,张福如不服,他找人写了“状子”,在1996、1997那两年频繁奔波上访。他还到西安去省政府上访。张福如回忆,他当时的诉求主要有两个,一是要枪毙王正军;二是要经济赔偿25万元。
上访几年都无果。“人家儿子是国家干部,”张福如说,“那时我很穷,连一双鞋子都买不起。当时没有照相机,如果把我的那双鞋子照下来,你们可以看一下。”
2001年,张扣扣已经当兵去了,张福如带着女儿张丽波又去了省政府。他们在省政府门口“大吼大叫”。后来张福如一个在西安“当干部”的五叔出面,告诉他不要这么上访了。张福如说他看在这位五叔的面子上,就没有再去。
这成了张福如的最后一次上访。这么多年来,张福如还保存着那几年奔波上访的一些车票。
对于张家人说自己的大哥影响庭审结果的说法,王富军反驳说:“22年前,是我大哥参加工作的第三年,当时他在两河乡上班。网上说,当时他是乡长,他一个刚参加工作三年的人,当时能当上乡长吗?”
张扣扣杀人之后的大年初六下午,村长王晓明去了一次张扣扣家。王晓明来找张福如,主要是因为之前两日很多记者采访张家时,他认为张福如在“胡乱说”。
和张福如聊完后,王晓明才发现,“张福如心里一直没有把那件事放下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