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斯年并没有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中所反映的那种强烈的道德关怀
除了王国维以外,从未见到傅斯年对任何学者如此倾心。他在给陈垣的一封信中,表示了他 对西洋学术羡妒交加的情绪,既肯定他们在东方学研究上的成就,“并汉地之历史材料亦为 西方旅行者窃之夺之,而汉学正统有在巴黎之势”,同时又“惭中土之摇落”,希望能建立 一个机构,聚合一群学者急起直追。但傅斯年在悲叹“中土之摇落”时,却认为王国维与陈 垣是两位足以傲视西方的学者,他说:“幸中国遗训不绝,经典犹在,静庵先生驰誉海东于 前,先生(陈垣)鹰扬河朔于后”。
单以甲骨文来说,他在董作宾《殷历谱》序中说自孙诒让始得甲骨文字 以来,对甲骨文的研究,“若夫综合研究,上下贯穿,旁通而适合,则明明有四个阶段可寻 ,其一为王国维君之考证先公先王,与其殷墟考释之一书。”
不过傅斯年显然认为王国维的史学观点仍有所限制,即他并不能脱离“二重证据法”,仍然 局限于将地下史料与古代文献相比较的方法,未有“整个的观点”52。故在《“新获卜辞写本后记”跋》中又说:殷代刻文虽在国维君手中有那么大的成绩,而对付殷墟之整个,这还算是第一次。
言下之意,傅氏认为史语所以“整个的观点”处理商代考古发掘的工作是超出王国维的境界 了。
此外,傅斯年并没有王国维《殷周制度论》中所反映的那种强烈的道德关怀。王国维说:“ 此数者皆周之所以纲纪天下,其旨则在纳上下于道德,而令天子诸侯卿大夫庶民以成一道德 之团体。周公制作之本意实在于此。”
从王国维语 气中可以清楚看出他是“周文化主义者”,所以说周是“成一道德团体”,傅氏与王国维不同,他已经没有王国维那样强烈的道德动机了。对新文化运动的健将而言,传统宗法社会早 已失去了光环。在《殷周制度论》的文末,我们可以看到这样几句批语,充分反映两代学者 在面对相近的历史现象时不同的观点。傅斯年在《殷周制度论》的末尾上眉批说:
殷周之际有一大变迁,事甚明显,然必引《礼记》为材料以成所谓周公之盛德,则非历史学 矣。
此外傅斯年《周东封与殷遗民》及《夷夏东西说》中不但在一些史事上与王氏有不同,而且 还透露出一种强烈的“东方主义”,强调东夷和商的文化贡献。他说东夷中“如太 白皋,则有系八卦传说;有制嫁取用火食之传说。如少 白皋,则伯益一支以牧畜著名,皋陶一支以制刑著 名,而一切所谓夷,又皆以弓矢著名。可见夷之贡献于文化者不少。殷人本非夷狄,而抚有 夷狄人民土地……”
又说:
商朝本在东方,西周时东方或以被征服而暂衰,入春秋后文物富庶又在东方,而鲁宋之儒墨 ,燕齐之神仙,惟孝之论,五行之说,又起而主宰中国思想者二千余年。然则谓殷商为中国 文化之正统,殷遗民为中国文化之重心,或非孟浪之言”。
在这一篇短文中,我讨论了两个问题。第一是王国维、傅斯年这两位相差近二十年的学人, 在学术意趣上的相似性。我举了两个例子,一个是想在中国建立学术社会的意愿,另一个是 对民俗文学的态度。第二是追溯傅斯年《夷夏东西说》的思想渊源。从以上的讨论中似乎可 以看出,王国维这位坚守传统道德价值的学者,以相当微妙的方式为新文化运动开道。但是 在新一代人看来,他那具有深刻道德关怀与经世用心的《殷周制度论》却有了相当不同的意 义,“所存者神,所遇者化”。王国维与傅斯年这两代学者的关系似乎就是这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