沉痛悼念容军同志
沉痛悼念容军同志
容军,男,籍贯:陕西省宝鸡市陈仓区,生于1942年5月1日,1958年8月参加工作,中共党员,语言函授大学大专班毕业,首钢胜利机械厂保卫处处长。1997年10月23日20时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在兰州市不幸逝世,终年55岁。
容军1958年进入第五机械工业部国营渭阳柴油机厂(615厂),开始在生产车间做钳工和车间劳资员,因工作积极,表现突出,有一定写作能力,后被提拔到615厂劳资科任干事,承担劳资、调配业务工作10余年。1970年响应国家“支援三线建设”军工企业的号召,调到国营胜利机械厂(5203厂),先在厂劳资科,后到厂保卫处任处长至今。
容军同志不幸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干部、好同志、好党员,他的一生,是不断进取的一生,是勤奋努力的一生,是孜孜不倦的一生。
容军同志富有进取心,爱学习、好钻研。在40年的奋斗历程中,干一行,爱一行,学一行,专一行。结合实际,学理论、学时事、学业务,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当工人他精通技术,会识图、划图,能下料;做劳资干部他懂方针政策,经手办理的业务没有出现过差错;任保卫处处长他通晓法律法规,公平、公正地处理了各种治安问题。参加工作之初仅有小学文化,由于他勤奋好学,不仅成为优秀的中层干部,还锻炼成工厂文笔娴熟的“笔杆子”。
容军同志有责任性,有事业心,工作能力强。到胜利机械厂后,他参与了生产一线人员编制工作,在掌握生产流程、工序环节及各种设备生产能力的基础上,走车间、访班组,提出了生产车间人员编制方案。担任保卫处长后,主动到地方公安部门登门拜访,深入厂区周边,了解乡土民情,全面分析研究厂内各类人员结构,提出了群防群治综合治理方案,推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度,厂区治安保卫取得了显著的成绩,1991年胜利厂被评为甘肃省国防工业系统先进单位。与驻地建立的友好工作关系,容军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协调沟通作用。容军同志多次被评为工厂先进工作者。
容军同志诚恳待人,为人正直宽厚,群众威信高。善于团结同志,工作方法好,把保卫处管理的秩序井然。对领导和职工,对上级和下级,不搞亲疏远近,不分高低贵贱,他一视同仁,具有纯洁的人格魅力。别人有困难,他乐于帮助,特别是职工家人患病、子女上学、转移户口等实际问题,只要找到他,他尽其所能,帮别人出主意、想办法,直至妥善解决。他有良好的口碑,群众威信比较高。
容军同志英年早逝,是他家庭的不幸,也是胜利机械厂的一大损失。我们要化悲痛为力量,团结起来,振奋精神,为胜利厂转制改革做出不懈的努力!
容军同志永垂不朽!
首钢胜利机械厂容军同志治丧小组
1997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