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命抵债
记者昨天获悉,死者父母已上诉要求二审法院改判。而在一审期间被指打过儿子却始终没露面的廖母,昨天也首度接受记者采访,称一审判决把责任都推给她,让她近乎崩溃。
廖珍平父母委托的代理人车向前告诉记者,他于上周四向法院正式递交了上诉材料,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不当,请求市二中院改判支持廖珍平父母在一审时的全部诉求。
车向前称,刚满18岁的孩子会自杀,显然是巨大心理压力所致,但他不认同一审判决所称的“母亲冷漠使孩子无助”,而认为该结论恰恰忽视了廖珍平自杀的真正原因。廖珍平在遗书中写道:“警察同志,我今生欠的钱与我的监护人无关。我只能用我的生命来偿还。希望我的生命能偿清。我监护人无权来还清我所欠的钱。”车向前认为,文中流露自杀目的非常明确,就是牺牲自己保全家庭。“廖珍平以命抵债,说明他不是因母亲冷漠导致情感受伤自杀,而恰恰是出于情感不愿连累父母。”
车向前还指出,从撞人到离家前,廖珍平都未流露出自杀想法,他自杀是在被王家人放走之后。他认为,在王家人“扣人索债”过程中,显然有人对孩子施加了不当心理压力,只是现在被告不承认,孩子也死无对证。但车向前指出,一审法院仅以未实施暴力就认定被告方无过错,并不全面,他认为言语威逼同样可以逼人致死。“王家人控制了孩子人身,又只顾索债施以不当压力,忽视刚满18岁孩子的认知水平和心理承压能力,才导致其自杀后果”。
昨天,记者试图联系被告方,询问他们对原告上诉观点的意见,但其代理人的手机关机。一审时,对于原告“逼债压力导致自杀”的说法,被告并不认同,反而认为是孩子母亲在孩子出事后冷言冷语才导致少年自杀。其认为一审判决公正,“法院还了我们清白,我们问心无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