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汩罗市高家坊李娜,绝不是自杀
尸体是最好的铁证,不能火化。当我们要求将女儿带走时,在场民警上前阻止,不让我们动尸体,说要马上火化。经过在场乡亲的争抢,才把女儿带出火葬场,送到汩罗殡仪馆把尸体冻起来,然后24小时保护,防止被抢。
这个属于非正常死亡,谁也无法否认。在这种情况下,汩罗市警方的职责是不是应该保护现场、妥善处置尸体、询问有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待解剖鉴定后出具鉴定结论,并根据调查情况向死者家属出具“死亡调查结论书”。但贵警方似乎忘记了自己的职责,既没有保护现场(4月6日我们查看死亡现场时,寝室既没有民警,也没有贴封条,所有人员随意进出),也没有妥善处置尸体。相反,他们协同校方,准备火化尸体,消毁证据。在没有法医鉴定的情况下,随意的编造自杀的理由。他们履行得最好的职责就是,阻止我们查明真象,防止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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