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汩罗市高家坊李娜,天堂报仇吧
如果看出来了,他们为什么一口咬定是自杀的呢?
校方和警方的目的是什么?他们的行为是渎职,还是包庇?或者更严重一点讲,知法犯法?
下面,我把大家共同罗列的疑点写下来,各位领导和朋友们,看一看,这些到底是事实,还是我们在污蔑:
疑点一:尸体的伤痕是铁的证据。女儿的背上、肚子上、手上、脖子上都有淤血,双手被绳子捆绑。自杀的人不可能将自己搞得这么痛苦,将身体搞得遍体鳞伤,更不可能将自己的双手捆绑,然后割腕或自己掐死自己。4月6日,我们在校方的带领下查看了寝室(没有一个警察陪同)。校方的领导说是割腕自杀,现场地上或床上应该有大量血迹,但都没有,女儿的床单不见了,被褥上有两滴血,就算被带走的床单上有血,但床单不是塑料布,血是可以渗到被子或被褥上的,从女儿手上的伤口分析,根本不是割腕自杀的特征,这个民警或法医一看便知,大家也可以在网上查看相关图片。我们怀疑是死后凶手故事制造的假象


公安机关备案号:4404030200022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