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13岁的六年级学生刘洋

天堂纪念馆:http://www.5201000.com/TT351089523
本馆由[ Cemiy ]创建于2012年08月14日

刘洋
  • 刘洋

  • 日期不详 — 2012年04月29日
  • 别名:暂无
    性别:
  • 生肖:暂无
    信仰:暂无
  • 籍贯: 暂无
  • 生活地址:
  • 墓地地址:
  • 天堂编号:TT351089523
  • 网址:http://www.5201000.com/TT351089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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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农历: 丙午[马]年五月初一 ,刘洋已经离开我们: 5160天,距离刘洋 15周年忌日还剩 318
今年4月29日下午13时许,灵璧县冯庙镇第二小学六(2)班学生刘洋,和同学小俊、刘某某、徐某某,到该镇大王村后刘庄鱼塘洗澡。刘洋和小俊先下水洗澡,因小俊滑入深水区呼喊救命,刘洋随即游到小俊处对其施救。由于水中淤泥较深,加之两人年幼慌乱,致刘洋陷入淤泥无法自拔。刘洋只能把小俊顶出水面,无法救小俊上岸,后在徐某某的帮助下,小俊获救,刘洋因体力不支,沉入水底溺亡,献出了年仅13岁的闪光年华。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一生大事 。
这个馆主很忙,还没有撰写逝者档案。
  • • 13岁少年为救同学溺亡 获救者
    发布人: Cemiy
    时间:2012年08月14日
    救起溺水的同伴后,灵璧县13岁的六年级学生刘洋永远留在了水底。然而,被救起的孩子却并不认账,并最终与救人者的家长对簿公堂。7月26日,灵璧县人民法院在审理此案后,认为刘洋系救被告小俊(化名)溺水而死。经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补偿原告人民币1万元。 少年为救同伴溺亡 今年4月29日下午13时许,灵璧县冯庙镇第二小学六(2)班学生刘洋,和同学小俊、刘某某、徐某某,到该镇大王村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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