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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亲属是否具有诉讼资格?
原告及其代理人认为,僧人也具有普通人的权利与义务,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因此,作为公民的释永修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一样的民事权利义务,其女也有资格按照《继承法》,继承其遗产。
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被告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答辩时指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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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2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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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4万存款 引遗产纠纷
然而,释永修身亡后,围绕着他又发生了更为让世人震惊的事情:其个人名下有银行存款474.6933万元,债权20.0390万元。释永修出家前生育的女儿张某云为继承遗产,一纸诉状将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告上了法庭。
原告张某云在诉讼请求中提及,释永修被害后,她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在红塔区民宗局的主持下,清点释永修的个人财产,发现释永修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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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2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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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酿血案 方丈被劫杀
2010年1月26日零时左右,19岁的吴某和11天前刚过完20岁生日的瞿某二人,到玉溪市红塔区玉河巷 大悲普度寺 (属灵照寺下院)方丈释永修的住处留宿。凌晨2时许,趁释永修熟睡之机,吴某用小板凳砸释永修的头面部数下,接着瞿某用手掐住释永修的脖子,后二人用绳子勒其脖子,将释永修杀害。释永修死亡后,二人抢走其现金5000余元、银白色手机一部和一些随身物品,连同作案工具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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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2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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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丈巨额存款从何来?
灵照寺的经济主要来源于社会民众捐献、开小卖部收入和卖斋饭收入三部分。法庭上,原告称,案件争议的财产属于释永修个人名下,被告认为该财产不属于释永修而属于灵照寺所有,可被告没有举出有力的证据予以证明。对此,被告答辩称,灵照寺不是一个生产盈利性的组织,寺庙的经济来源是信徒自愿布施和社会力量捐赠,僧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生产劳动获取报酬,其所用和所持有的财产属于寺院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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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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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僧人子女有无继承权?
释永修被害后,在红塔区民宗局的主持下,其亲属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在整理遗物时发现,释永修以个人名义在当地各个银行存了400余万元钱,同时有20余万债权单据,清点完毕,其存款和债权单据被红塔区民宗局保管。
父亲被害后,其女儿张译云多次到红塔区民宗局和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协商,要求继承父亲遗产,但被拒绝。今年1月16日,她一纸诉状把玉溪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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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18: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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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丛林规制,僧人没有个人财产
灵照寺管委会代理律师则提出,佛教在中国已经有2000多年历史,形成了传统的丛林规制和习惯。僧人出家后,便与出家前的俗家亲属不存在任何关系,出家后的生老病死一切经费都由寺院负责。从法律、民间传统习惯和宗教信仰上说,僧人出家就与俗家亲属脱离了经济上的权利、义务关系,随之形成与寺院以共同信仰为纽带、以寺院经济共有为基础的供养、赡养、抚养关系体系。灵照寺对释永修除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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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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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产纠纷案
释永修死后,其名下400多万的巨额存款,在其死后又引发出一场遗产风波,最终释永修出家前生育的女儿张某云一纸诉状将寺院告上法庭。2012年6月26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张某云诉灵照寺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
庭审现场引关注
2012年6月26日上午8点30分,该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庭审还未开始,很多人便聚集在第一法庭内等待着。除双方当事人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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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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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亲属是否具有诉讼资格?
原告及其代理人认为,僧人也具有普通人的权利与义务,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因此,作为公民的释永修和普通公民一样,享有一样的民事权利义务,其女也有资格按照《继承法》,继承其遗产。
针对原告方的诉讼请求,被告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答辩时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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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1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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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遗产属于个人还是寺院?
被告认为,根据佛教戒律 一切亡比丘物,尽属四方僧 ,遵照佛教丛林规制,即僧人死后其身边的一切财产,均归其生前所在寺院享有,概由寺院集体继承并遵照佛教丛林制度进行处理,其俗家家属不能继承。另《全国汉传佛教寺院共住规约通则》第十四条规定:僧人遗产,归常住所有。因此按照佛教的丛林规制及全国佛协的规约,诉争的款项应当全部归玉溪市红塔区灵照寺佛教管理委员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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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1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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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门酿血案 方丈被劫杀
2010年1月26日零时左右,19岁的吴某和11天前刚过完20岁生日的瞿某二人,到玉溪市红塔区玉河巷 大悲普度寺 (属灵照寺下院)方丈释永修的住处留宿。凌晨2时许,趁释永修熟睡之机,吴某用小板凳砸释永修的头面部数下,接着瞿某用手掐住释永修的脖子,后二人用绳子勒其脖子,将释永修杀害。释永修死亡后,二人抢走其现金5000余元、银白色手机一部和一些随身物品,连同作案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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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1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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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人不能通过宗教活动拥有财产
法庭上,原告称,财产属于释永修个人名下,被告则认为该财产不属于释永修而属于灵照寺所有。被告表示,灵照寺不是一个生产盈利性的组织,寺庙的经济来源是信徒自愿布施和社会力量捐赠,僧人不得从事经营性的生产劳动获取报酬,其所用和所持有的财产属于寺院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僧人不能通过宗教活动拥有自己的收入和财产。
而释永修在寺院方丈、会计、出纳和管委会主任4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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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0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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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玉溪市灵照寺方丈遇害后留有400多万个人存款,其女儿和寺院就遗产归属打起了官司
2010年1月26日,住在云南玉溪市红塔区菜园街大悲普度寺的方丈释永修被前来投宿的两名男子杀害。案发后在整理其遗物时发现,释永修存有400余万存款和20余万的债权单据。释永修女儿张译云认为,她有继承父亲遗产的权利,不过该要求被灵照寺拒绝。26日,玉溪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庭上围绕僧人子女有无继承权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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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12-06-28 09:04: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