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以自由而非功利为善,达到至善、纯善
什么是善,不同的人、不同的派别,就会有不同的答案。然多数会将善与功利或者称为利益结合起来,认为凡是能够给整体带来利益的行为便是善行,佛教并不反对这一标准,但认为这种与功利相结合的善只是有为之善,是积累福报的小善,并非至善。佛教判定善恶的最高标准不是利益,而是自由。也就是说,一种行为是否属于善行,关键不是看它是否给人、特别是他人和社会带来了利益,而是看它是否是一种自由的行为,它是增加了人(包括他人与社会整体)的自由,还是削弱了人的自由。
如梁武帝见达摩,道是自己一生造寺度僧,布施持斋,有何功德,达摩祖师答曰并无功德,梁武帝不明其意,达摩见其不契,便再次北渡。后来六祖惠能对此重新解释,道是武帝不明正法,其所施为,皆是有为小善,只是福德,不名功德,所以祖师答并无功德。住相布施生天福,只是人天福报,福报尽时,还得陷坠,与无为功德相去甚远。唯有智慧功德才能使人得大自在,真正获得自由,才是真正的善。
以功利为善,难免将崇高的善行与世俗的金钱联系起来,有人甚至以捐钱数量的多少来衡量人的善心,未免将善庸俗化,乃至背离了善的本质。佛教一方面强调布施的福德,一方面又强调无相布施,即无施者相,无受者相,无施受物相,达到三轮体空,才是功德无量的真布施。因为一有施受之相,就有报应,就会妨害双方的自由,与至善相违背,有些地方过于重视有相布施,总是以捐钱多少来排座次,甚至给予不同的待遇,严重伤害了信徒的感情。也有的以捐钱多则功德多、成道快相诱惑,使信徒进行超经济能力的布施,这就更成问题了。六祖惠能明确指出:成道非由施钱,关键是要有平心、直心、觉心,佛教界应以身作则,引导信徒从有相布施提升到无相布施。
孔子对自己一生的修养过程作过总结,道是十五有志于学,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顺,七十随心所欲,不逾矩。孔子七十之时达到最高境界,在道德修养上趋于至善,在他看来,这种最高的道德境界包含两个方面,从外相上,是一种规范与约束(不逾矩),从内在方面讲。则是一种自由(随心所欲)。孔子最终实现了二者的合一,而其一生,既是不断走向规范的过程,更是不断走向自由的历程。后世往往忽略孔子的随心所欲,却大谈其如何不逾矩,实是买椟还珠,不知表里。
规范与自由是道德的内外两面,而世人往往只强调以遵守规范为道德。衡量个人的道德时只强调他没作坏事,不考虑他到底作了多少好事,是不是一个充满活力的人。木人、石人也不会作坏事,而且一点错误都不会有,但不能说木人、石人就是最好的人。在衡量一个社会的整体道德水平时,也往往只是人们是否遵守规范、社会是否稳定为标准。于是有人怀念文革前十七年,说那是黄金时代,整个社会一条心,甚至也有人怀念七十年代,说是那时候没有一个小偷,真正是夜不闭户。
只强调规范与约束,只重视稳定与秩序,以此作为个人或社会的道德水平高低的标准,当然是错误的。虽然当今社会问题不少,表现出来的犯罪现象似乎比过去要多,但从总体上讲,道德水平比起前几十年还是提高了很多,不存在什么道德滑坡,因为现在人们的自由度比过去高多了,整个社会也欣欣向荣,充满活力与创造力。那种高压下产生的畸形的稳定是最不足取的,是以牺牲全体人民的自由为代价的,也是最不道德的。
传统的道德观过于重视整体价值,强调通过压制个体、牺牲个体来保证整体,以个体为手段,以整体为目的,自由的道德观要求确立个体价值的意义,将个体视为目的而不是手段,以为己为最高的道德。自由的道德观还要求重新确立道德的以生命为本的本来意义,将附加于道德之上的其他外在的扭曲的东西全部清除,恢复道德的本来面目。自由的道德观更要求摆脱一切自私的本能的狭隘的私欲的影响,使人从肉体的人上升为精神的人,从他在的人变成自在的人,从功利的人变成自由的人。
佛教自由的道德观曾经影响了一代又一代的中国人,在当今社会更应发挥其作用,提高整个社会的自由度和道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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