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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别2013!让中国佛教“挟佛敛财年”成为历史(1)

来源: 发表人: 2023-01-02 浏览量:1069

2013年过去了,对中国佛教来说,2013年注定要被记忆,这一年里佛教界所遭遇的种种经济法难,让中国佛教痛彻心扉。 2013上半年发生的兴教寺事件在舆论上持续了近四个月争锋相对的博弈,此后牵出芜湖罗汉

 

2013年过去了,对中国佛教来说,2013年注定要被记忆,这一年里佛教界所遭遇的种种经济法难,让中国佛教痛彻心扉。

2013上半年发生的兴教寺事件在舆论上持续了近四个月争锋相对的博弈,此后牵出芜湖罗汉寺被强占、北京两座600年古刹变身高档会所等事件,瑞云寺事件更是将夺寺驱僧直接推向了暴力强拆,令无数心怀敬畏和善意的“小伙伴”彻底惊呆。

这几件标志性事件令人震撼,为何汉传佛教在今年如此多灾多难?事实上,并非今年厄难尤多,而是对法难的曝光首次将“挟佛敛财”的猖狂现状向大众集中摊牌——此事由来已久,早已泛滥成风,吃相奇丑无比,近乎丧心病狂!

瑞云寺事件和兴教寺事件可以说是挟佛敛财的两个典型。前者以城镇化为背景,由开发商、地方政府和宗教部门等借旧城改造、庙产兴学乃至公民私产之名霸占寺产以达到吸金谋利的目的,形式野蛮粗暴,直接拆寺毁佛;后者以历史文化、旅游发展为名,由地方政府、开发商、宗教部门以及学界等各利益方联手利用法律、政策漏洞,玩弄移花接木、瞒天过海等手法,以或公开或隐蔽的方式,完成对寺院性质的非法变更和管理权的非法夺取,使寺院变成敛财工具。无论何种形式,都造成了同样严重的后果:歪曲佛教、玷污圣贤、毁伤信仰、割裂文化、染污人心、践踏人性、败坏世风、祸国殃民。

这不是两则孤立的案例。不难发现,舆论对两个事件的报道、挖掘、分析以及大众的响应都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集中和深度。由对事件本身的质疑、抗议和抵制引发了人们对陕西扶风法门寺、重庆温泉寺乃至嵩山少林寺等典型挟佛敛财事例的重新检视和谴责,更由此开始反思挟佛敛财恶潮背后的原因和汉传佛教艰难的生存现状。

新时期法难与“庙产兴商”

兴教寺事件中,夺寺驱僧、挟佛敛财的现象被总结为“庙产兴商”、“经济法难”。这种利用佛教欺世盗名、谋取私利的邪思与手段早在清末明初的“庙产兴学”运动中便有端倪,王雷泉教授称其为“庙产兴学幽灵的变种”。

文革以后,随着经济政策和宗教政策的开放,佛教既获得了恢复发展的空间,也同时面临着另一重虎视眈眈。早在八十年代,佛教就被当做“宗教资源”而遭三尺垂涎,文物部门在文革惯性的延续和贪欲的怂恿下,长期霸占大量寺院,在寺产问题上设置重重阻挠,严重阻碍宗教政策的落实。中佛协前会长赵朴初先生在1989年的一份会议发言稿中曾大量揭露和批评此类事实。兴教寺事件中,中佛协前法律顾问徐玉成先生也撰长文揭露了文物部门霸占寺院、圈地敛财,乃至成为寺产“暴发户”的种种恶行。

如果说文物部门的挟佛敛财是利用了历史与职能之便,那么进入21世纪以后,挟佛敛财早已抛弃了“宗教搭台、经济唱戏”口号的“羞涩”,演变成赤裸裸的“庙产兴商”。佛教“资源”作为边缘的利益增长点进入视野,“庙产经济”作为GDP增长的后起之秀、更作为地方政府政绩的崭新思路,开始倍受青睐。先前不惊不艳、自生自灭的寺庙道观,转而成为政府与市场的心仪对象。庙产兴商,不再是单一部门的敛财把戏,而成了各利益主体狼狈为奸的集体作恶。

谋利者在利益的交织和相互制衡下串通一气,已然酿成庙产经济的“中国模式”,并在不同环境中生出不同变种,其中主要有以下几种现象:

占山圈寺

天下名山寺占多——这给地方政府、开发商、旅游部门、文物部门提供了谋利之机。放眼望去,但凡名山皆被占,山中寺院皆被圈。要想进此山,要想入此庙,留下买路钱。寺院的门票收入往往为旅游部门和地方财政提供了极大“贡献”,比如北京郊区著名的古刹潭柘寺和戒台寺被商业化成了“北京旅游”的“子公司”,仅两寺2012年上半年单独门票收入就为“北京旅游”贡献2323.9万元,占其旅游服务总收入约三分之一。但门票的关卡却拦住了人们虔诚的信仰之心。

寺院上市

寺院上市这类荒唐之事却屡屡在中国的媒体上惊人“炸锅”:

2009年12月17日,《新京报》在一篇《“少林寺”上市,欲“踢开”释永信》的报道中称,香港中旅集团与登封市确定斥资一亿元成立“港中旅(登封)嵩山少林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打算于2011年上市。新公司主要开展旅游开发投资、文化产业项目开发、旅游地产等业务,注册资本金1亿元,由港方控股,少林寺门票经营权等嵩山少林景区资产被登封市作价4900万元入股,双方合资年限为40年。从2009年12月10日印发的《登封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看,会议出席人员均为登封市政府官员,没有少林寺和宗教界方面人员。少林寺“被上市”的消息在社会上掀起巨大波澜,面对各界的质疑,登封市委才出面澄清称,尚未签订正式合作协议,不存在“少林寺贱卖给合资公司”及“少林寺上市”等问题。有同样遭遇的还有陕西法门寺以及四大名山之峨眉山、普陀山。

“寺院上市”往往与寺院无关,甚至为了上市成功,上市公司还要极力撇开与寺院的关系。但他们实实在在在利用了佛教的千古招牌,而事后造成的恶劣社会影响也全部堆砌到佛教的头上。

承包经营

在国家多次明令禁止承包寺院、经营寺院的情况下,开发商仍然频频将黑手伸向寺院。2009年,欲圈占重庆温泉寺的柏联集团某负责人就口出狂言:寺院也是可以经营的。柏联温泉SPA项目为增加温泉卖点,要强占有着1600年历史、曾是汉藏教理院旧址的古刹温泉寺,逼得僧人上访维权,最后将僧人赶走。

这仅是轰动一时的温泉寺事件,而各地不知名寺院被地方政府联合开发商承包经营的不计其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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