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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渡事业

来源: 发表人: 2023-09-02 浏览量:510
       地藏菩萨的感应录中,有很多现身带人入地狱去看宿世因缘的故事。一九九七年在彰化金宁山寺我听许倍欣居士说,他有一次坐著诵《地藏经》,在疲累中睡去,即见地藏菩萨带他下地狱,让他看见自己前世为官,枉死三命。因此他请我在行阿弥陀佛火供时,为这三命超渡。我一做完火供,他就觉得十分轻松。这是今人亲历的例子;谨此为地藏菩萨不可思议的救渡事业添一记录。

  五、为什么对佛、菩萨的形像要做种种实质的供奉,他们真的有需要,又能享用吗?供完还不是被我们享用了。何不把这种钱用在慈善事业上?更何况《地藏经》中也说慈悲布施贫苦、残障,福利等于供奉诸佛。

  佛、菩萨已证入与一切无二,并无需求。然而在众生份上,若只以心意、观想表达敬仰,而不付诸礼拜等行为,又不习于以实质的供品呈献,则难达到身心一致、全体投入的皈依与信仰。从而也难有人格彻底的转化,因此不能从我执习性中解脱出来。并且可能因为习于只是心念及口头的皈依、敬仰,而成为毫不重视的形式而已。所以,实质的供奉与礼拜的行为都是不可或缺的修行。

  佛、菩萨可以领受供奉的诚意以及供品的精华,并且以神力化供品为有加持力的甘露。因此我们要先谢恩,才可领用供过的物品。密宗的火供,将供品献入火坛内供佛,使供品完全焚化以表示完全的奉献。

  对佛、菩萨的供奉,一方面是修行者个人的一种修持方式,有其意义及功效,另一方面也是为所有众生祈求彻底的离苦得乐,其重要性并不亚于世间的慈善事业,也不是世间慈善的修习即可有“异曲同功”的效果。因此,我们固然应当修习慈善行为,却也不应忽略了佛法的供施修为。

  六、佛法不是说要靠自己修行消业,佛菩萨只能为我们指示途径而已吗?如果崇拜佛、菩萨的偶像,又如何分别于完全仰赖上帝救赎的宗教信仰?

  即使仰赖上帝救赎的宗教,也没有说就不用注意守诫律、修持身心的。说是不拜偶像的宗教,也有利用偶像、殿堂或圣地来供信徒瞻礼、聚会或朝礼的。只看到一小部份的说法或做法,而没有深入做整体性的了解,就仓卒的加以有成见的评定,才是有些不必要的问题产生的缘由。

  佛法固然明示要不执著于形相,并且强调个人依因果修持的重要,但也不排除有佛、菩萨出乎慈悲,以种种方法来教导、扶助众生的事迹。佛法所教示的不执著形相,包括不执著于“无有形相”,并且提倡“应无所住而生其心”,就是对有相与无相都要能加以活用。因此,利用形像来修习及表达诚敬、皈依、信仰之忱,使种种感官的作用都全体投入,乃是很有智慧的活用形像,而不是未深入体会者,只看表相就遽然判定的死死执著于泥塑木雕的愚昧行为。

  七、为甚么对佛、菩萨的形像、僧、尼、佛塔或寺院礼敬、供奉就会有《地藏经》中所述的种种好报应,消业增福?

  佛法所说的这些报应并非为了引诱群众盲从而信口说说的。佛法强调一切是因缘合成,因果相随是有一定的缘由的。我们一般人不知道的太多,所知道的又太有限,所以对这些礼敬、供施的功德乍听之下难以置信。佛法也明知有这种难以相信的问题,所以往往用“不可思议”来形容超出一般常识的事情。如果我们知道佛、菩萨为了救渡众生,多生多世所做的奉献与牺牲,以及信仰佛法、尊重僧尼、塔寺的人,一生努力修行所能得到的庇荫,便容易了解,经中所述的种种福德报应,还是不离因果相称的范围。

  八、为甚么只听到佛、菩萨的名号,经文的一句一偈,或者一念皈依佛、菩萨,都有不可思议的消业培福效果?

  佛、菩萨的名号以及经文的一句一偈都蕴含著佛、菩萨的加被力,代表著佛、菩萨的大慈悲以及无尽的救渡功德,所以有缘听到便能起消业培福的作用。一个人并不会随便起心皈依佛、菩萨,而是在环境以及时机都恰当时才会发心皈依。正在一念皈依之时,佛、菩萨无时无处不在加被众生的法界整体力量便得以发挥作用,因此而有不可思议的消业培福效果。最根本的道理则是因为佛与众生本来是无限的一体,藉著圣号、经文的传达以及发心皈依的接纳,有缘者得以分享全法界的福慧,因此效果大彰,远超世间思考所能及。

  九、已经逝世的人,为他们经营佛事又有何用?他们真的收得到吗?佛教说四十九天就转世了,已经死亡超过四十九天的人,还需要做超渡吗?是不是来不及挽救了,就只好放弃了?

  人死后,其亲友梦见他来沟通讯息,这样的例子很多。其中包括不知其已亡故的亲友,梦见亡者来报知已逝。可见这类的经验不能勉强以“亲友受其死亡刺激而胡乱作梦”来解释。修行的人修超渡法时,也有见到亡者来领受法益的。有时则是代亡者请修超渡法的亲友,自己察觉或梦见有关的徵兆,因而得知超渡是有益的。

  死后四十九天是公认的转世期限,能在此期间为亡者修法超荐当然是最为合乎理想。然而四十九天之后也可能落在鬼道,极为企盼亲友的援助。就算转生善道,也没有出了轮回,还是在随著业报的时节因缘而浮沉著,时起时落,不得安宁。因此,即使亡者已经转生,我们以佛事功德回向,还是有助于他们早得究竟解脱的,至少可为他们目前的处境消灾添福。

  十、《地藏经》教示可以为久病者、常做恶梦者或所梦见的鬼神亡灵诵经,助他们得 解脱。经中还说要高声诵经,为什么?经中还说可以请人读经;为什么别人代读会有益?

  出声诵经以便有缘听闻的众生皆得同沾法益。《地藏经》教示高声诵经,是要使重病或弥留者也能听闻经文。如果不堪持久高声念诵,或临时失声,当然也可默念。要点是在事先发心以诵经利益一切有情以及当事者,并在事后以诵经功德如前回向。

  有的人不识经文,有的人因残疾而不能读诵,有的人因病苦或衰老而无力读诵,这些人只得请别人代为读诵。虽然不是自己诵经,但对诵经的功德有信念,并且出钱、出力请得他人代诵,可以利益一切有缘见闻的众生,再加上以此功德回向遍法界一切有情,则此种功德无可限量。

  十一、地藏菩萨前身为婆罗门圣女时,为了超荐亡母而供佛,结果不但使其母转生天界,连同原先与其亡母同处地狱的有情众也全部得以转生天界。这中间有何因果的道理?

  圣女供佛时发心只是为了救渡亡母,出乎亲情;然而她有正信,所供的是正觉的佛陀。佛慈平等及于一切众生,因此救脱其母之时,所有与其母同等受苦者亦一起救脱。圣女一闻此事,便悟佛慈平等及于一切有情之理,因此立志效法。遂于佛前,立弘誓愿,普渡一切受苦众生,永无休止。

  十二、地藏菩萨前身为光目女时,为救母免于夭折贫贱之苦,而发渡生大愿,果然感得佛陀预言其母来世福报,直至成佛渡生。为什么只是立下广大誓愿,便可消去其母杀害、毁骂的恶报,并使其母有成佛渡生的因缘?

  通常业报是有限的因果关系,可说是“以牙还牙、以眼还眼”的斤两不差。地藏菩萨前身为光目女时,因为屡发弘誓的宿根深厚,因而即使只是为了抵偿亡母有限的罪业,却也发出忘我利众的无限悲愿。她直下承担了一切佛、菩萨永久渡生的大任,因此能一扫亡母有限的罪业,并使其母与成佛渡生的大业产生直接的关连,因而奠定其母将来开展本来清净的自性,自觉进而觉众的基础。

  十三、《地藏经》中有“厌女人身”、愿求“女人之身,永劫不受”这类的说法,却没有对男人身有类似的教示。这是否轻视女性?还是偏袒女性,而不兼顾“厌男人身”者的苦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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