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获善相者,设作受想,不名得戒
“若虽出家,而其年未满二十者,应当先誓愿受(菩萨)十根本戒,及受沙弥、沙弥尼所有别戒。既受戒已,亦名沙弥、沙弥尼,即应亲近供养给侍先旧出家学大乘心具受戒者,求为依止之师,请问教戒,修行威仪,如沙弥、沙弥尼法。若不能值如是之人,唯当亲近菩萨所修摩德勒伽藏,读诵思惟,观察修行,应勤供养佛法僧宝。
“若沙弥尼年已十八者,亦当自誓受毗尼藏中式叉摩那六戒之法,及遍学比丘尼一切戒聚。其年若满二十时,乃可如上总受菩萨三种戒聚。然后得名比丘尼。若彼众生,虽学忏悔,不能至心,不获善相者,设作受想,不名得戒。”
尔时,坚净信菩萨摩诃萨问地藏菩萨摩诃萨言:“所说至心者,差别有几种?何等至心,能获善相?”
地藏菩萨摩诃萨言:“善男子!我所说至心者,略有二种。何等为二?一者初始学习求愿至心,二者摄意专精成就勇猛相应至心。得此第二至心者,能获善相。此第二至心,复有下中上三种差别,何等为三?一者一心,所谓系想不乱,心住了了。二者勇猛心,所谓专求不懈,不顾身命。三者深心,所谓与法相应,究竟不退。若人修习此忏悔法,乃至不得下至心者,终不能获清净善相,是名说占第二轮法。
“善男子!若欲占察三世中受报差别者,当复刻木为六轮,于此六轮,以一二三,四五六,七八九,十十一十二,十三十四十五,十六十七十八等数,书字记之,一数主一面,各三面,令数次第不错不乱。当知如此诸数,皆从一数而起,以一为本。如是数相者,显示一切众生六根之聚,皆从如来藏自性清净心一实境界而起,依一实境界,以之为本。所谓依一实境界故,有彼无明。不了一法界,谬念思惟,现妄境界,分别取著,集业因缘,生眼耳鼻舌身意等六根,以依内六根故,对外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尘,起眼耳鼻舌身意等六识,以依六识故,于色声香味触法中,起违想,顺想,非违非顺等想,生十八种受。若未来世佛诸弟子,于三世中所受果报,欲决疑意者,应当三掷此第三轮相,占计合数,依数观之,以定善恶。如是所观三世果报善恶之相,有一百八十九种。何等为一百八十九种。
一者求上乘得不退;
二者所求果现当证;
三者求中乘得不退;
四者求下乘得不退;
五者求神通得成就;
六者修四梵得成就(慈悲喜舍);
七者修世禅得成就(根本四禅);
八者所欲受得妙戒;
九者所曾受得戒具;
十者求上乘未住信;
十一者求中乘未住信;
十二者求下乘未住信;
十三者所观人为善友;
十四者随所闻是正法;
十五者所观人为恶友;
十六者随所闻非正教;
十七者所观人有实德;
十八者所观人无实德;
十九者所观义不错谬;
二十者所观义是错谬;
二十一者有所诵不错谬;
二十二者有所诵是错谬;
二十三者所修行不错谬;
二十四者所见闻是善相;
二十五者有所证为真实;
二十六者有所学是错谬;
二十七者所见闻非善相;
二十八者有所证非正法;
二十九者有所获邪神持;
三十者所能说邪智辩;
三十一者所玄知非人力(谓妖鬼通,非道眼也);
三十二者应先习观智道;
三十三者应先习禅定道;
三十四者观所学无障碍;
三十五者观所学是所宜;
三十六者观所学非所宜;
三十七者观所学是宿习;
三十八者观所学非宿习;
三十九者观所学善增长;
四十者观所学方便少;
四十一者观所学无进趣;
四十二者所求果现未得;
四十三者求出家当得去;
四十四者求闻法得教示;
四十五者求经卷得读诵;
四十六者观所作是魔事;
四十七者观所作事成就;
四十八者观所作事不成;
四十九者求大富财盈满;
五十者求官位当得获;
五十一者求寿命得延年;
五十二者求世仙当得获;
五十三者观学问多所达;
五十四者观学问少所达;
五十五者求师友得如意;
五十六者求弟子得如意;
五十七者求父母得如意;
五十八者求男女得如意;
五十九者求妻妾得如意;
六十者求同伴得如意;
六十一者观所虑得和合;
六十二者所观人心怀恚;
六十三者求无恨得欢喜;
六十四者求和合得如意;
六十五者所观人心欢喜;
六十六者所思人得会见;
六十七者所思人不复会;
六十八者所请唤得来集;
六十九者所憎恶得离之;
七十者所爱敬得近之;
七十一者观欲聚得和集;
七十二者观欲聚不和集;
七十三者所请唤不得来;
七十四者所期人必当至;
七十五者所期人住不来;
七十六者所观人得安吉;
七十七者所观人不安吉;
七十八者所观人已无身;
七十九者所望见得睹之;
八十者所求觅得见之;
八十一者求所闻得吉语;
八十二者所求见不如意;
八十三者观所疑即为实;
八十四者观所疑为不实;
八十五者所观人不和合;
八十六者求佛事当得获;
八十七者求供具当得获;
八十八者求资生得如意;
八十九者求资生少得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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