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叔叔组成四重奏
我的祖父陈台院在菲律宾独自打拼,每年将侨汇寄返国内养活我父亲兄弟三人。50年代,祖父不惜血本专辟40元购“曼陀铃”一把,寄回家供年轻的父亲消遣。父亲闲暇时,与弹奏手风琴的大伯父、拉小提琴的二伯父与同样拉提琴的邻居叔叔组成四重奏。是否荒腔走板亦未可知,但据说不久疏于练习,乐队星散,“曼陀铃”就此失踪。父亲后来又短暂沉迷口琴与小提琴若干年,不想以此糊口,亦不求技艺精进,那把口琴与提琴最后也不知所踪。
到了我这一代,好乐之风不减,对音乐却无任何形式上的敬畏。小提琴的琴弓是让人又爱又恨的双刃剑。每次授琴,只要老师迟到,琴弓就是男孩子们互相砍杀时手握的十八般兵器;每次老师告状,父亲抓起琴弓一顿臭揍,它又瞬间变成家法。在这些音乐之外的奋力挥动中,马尾做的弓毛一根根地掉落下来,岁月飞逝。
在别的地方,音乐是被供奉起来的;而在这里,音乐是贴肉长的——如《摩诃婆罗多》太阳神之子迦尔纳永远脱不掉的神圣盔甲,已经融为了自身的肌肤。
我常常在想,是什么促成了我们与音乐之间颇为随缘的态度?是岛民耕读传家的保守观念?是相对富足的华侨家庭的慵懒天性?是艺术等级考试的长时间缺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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