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强是人类美德的一座高峰
1971年9月18日,在美国德克萨斯州的橡树崖镇,17岁的少女琳达·穆尼罕姆生下了一个男孩,起名叫兰斯·阿姆斯特朗。好多人劝琳达将孩子抛弃,她不为之所动,抱着他逢人便说:“他叫阿姆斯特朗,是我的儿子,你们会记住他的!”
为将阿姆斯特朗抚养成人,琳达当过女佣、邮差和清洁工,每月400美元的微薄收入,付了房租已所剩无几,但她硬咬牙坚持住了。
生活的艰辛,使阿姆斯特朗从小的性格就非常坚强,7岁时,母亲将一辆山地车送给他作生日礼物,他对母亲信誓旦旦:“我一定要将它骑得飞快,挣很多钱,带您离开这个鬼地方!”
阿姆斯特朗骑着这辆山地车拼命练习。1989年,年仅17岁的他首次参加世界青年自行车锦标赛,并获奖金3000美元。正是这笔钱,让患子宫瘤的母亲得以及时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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