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罪犯三鞠躬
法庭里正在审判一桩绑架案。被告是一个30多岁的民工,他绑架了一个6岁的男孩。
民工绑架的是他的老板的儿子。原因是他在老板那里干了8个月,却没有拿到一分钱。他几次求老板先预支点儿钱,哪怕几百元也行。他是家里唯一的顶梁柱,他的母亲患有严重的心脏病,孩子上学也要用钱,他还要为患有精神病的妹妹治病。他每次找老板要钱,老板都一脸的不耐烦。往往他还没说上几句话,就被老板叫来的保安赶出了办公室。他忍无可忍,于是绑架了老板的儿子。后来,他后悔了,他完全可以跑掉,但他怕孩子一个人出什么意外,也怕孩子会害怕,他就一直把孩子抱在怀里。当警察出现的时候,孩子在他的怀里睡得正香。
他被判了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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