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晨的露珠
女友给了粗陶瓷,看着就喜欢----原来,早就喜欢这粗糙:早晨的露珠,集市上卖花的农民。那花一点也不精致,带着早早开放的羞涩与茫然。寻来的花布。帆布的包。便宜好看的足球鞋。一点点,散着人世的温暖意。
那时喜欢过分渲染自己的生活,以让它独特而个性。现在,更喜欢收敛起锋芒,躲在不为人知的角落里,干净而幽致的生活。清寂之气,十分难得。
也曾喜欢与人争辩,说出一二三四来。说出来又如何?----不辩才是最高境界。此中有真意,欲辨已忘言。
天生的暴烈慢慢被收藏起,成为一块珍珠。
从前,是个不能控制自己情绪的人:解释,难过,倾诉,博得同情或支持。却是无用。没有人会真正走进你的内心。没有人真正了解你。大家都过着自己的生活。与别人关联甚少。这个江湖,本来就是素淡而无情。
那旗袍上的小黄花仿佛会说话,在我安静地走在锦绣园子里时,听到它说:活在当下,喜气安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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