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站

全国服务热线电话

0756-5505888

工作日:9:00-18:00(周一至周五)

民政部办公厅对《关于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是否仍然有效的请示》的答复

来源: 发表人: 2023-01-30 浏览量:9353
     民办函〔1999〕88号
    
     吉林省民政厅:
    
     你厅《关于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是否仍然有效的请示》(吉民事文〔1999〕4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宗教事务局没有宣布废止《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
    
     二、《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是在《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的基础上制定的,更加系统、全面,其中包含了《国务院关于殡葬管理的暂行规定》精神。民政部、公安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国家宗教事务局《关于制止丧葬中的封建迷信活动的通知》精神与《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的精神是一致的,不应废止。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