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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烈士墓事件”是由于经济发展所引发的“葬礼文化”上的冲突

来源: 发表人: 2023-01-21 浏览量:881


  洛阳烈士墓事件”是由于经济发展所引发的“葬礼文化”上的冲突


如果云淡水暖同学真的是为了“洛阳烈士事件”而哀号多日,那么,他肯定对葬礼文化是无知的。我建议:云淡水暖同学可以组织“粘左墙红薯”一起读一下,由北京图书馆出版社出版的《中国历代礼仪文化丛书》中的《中国历代葬礼》一书。

其实,我们革命前辈在对待葬礼文化问题上也有积极创新的表率。1956年,全国广大农村掀起了农业合作化运动高潮。内务部提出“墓葬改革”的口号,其主要内容是:平毁坟墓,迁移坟墓,规划并建立公用墓地,有计划地建立火葬场。各地农村结合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平掉了大量的坟墓,扩大了耕地面积。山西等省的部分农村,还以村为单位,建立了集体公墓,克服了乱葬遗体的现象。北京、上海、天津等大城市还建立或增建、扩建了火葬场,积极地倡导火葬。

1956年4月27日在共产党中央的一次工作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提议“所有人身后都火化,不留遗体,并且不建坟墓。”并带头在倡议书签名,先后签名的高级干部一百多人。

1961年,内务部把殡葬改革作为一项重要议题进行了研究,并向各地民政部门作了部署。具体要求是:“(一)先大城市、进而中小城市建立火葬场,推行火葬。(二)利用荒山、瘠地建立公墓,改革土葬。(三)破除旧的丧葬习俗,节俭办丧事。(四)以行政区域为单位,对有关殡葬事宜实行统一管理。”

1965年7月内务部颁发《关殡葬改革工作的意见》,“一、大力推行火葬”,“二、改革土葬”,“三、改革旧的殡葬习俗”,“四、把殡葬事宜统一管理起来”。这是我国在全国范围内(首先大、中城市)全面推行殡葬改革的开始,也是全面推行火葬的开始。当时我国城市建立了一批火葬场,100万人口的城市共16个,全部建立了火葬场;50万至100万人口的城市31个,已建火葬场的23个。

1966年内务部民政司在上海南汇县召开了一个有关殡葬工作的座谈会,专门对火葬场址选择、建筑结构、建筑造价和火葬场的设备逐一进行了详细讨论,并形成有《内务部关于火葬场基本建设及设备问题座谈会纪要》发至各地。这是一个规划得十分严谨而极具科学性的计划。正当各地积极筹划、部署和贯彻行动时,发生了“文革”,殡葬改革工作处于一个特殊时期。直到动乱结束,殡葬改革才重新进入了健康发展的时期。

1976年1月7日周恩来总理逝世,遗嘱不留骨灰,将自己的骨灰撒向祖国的山川江河,这给中国的殡葬改革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后来,聂荣臻元帅遗嘱将自己的骨灰撒在八宝山的一棵松树下,上面写上“喜松柏之气概,念四化之早成”。他们为殡葬改革树立典范。

1981年12月,民政部召开了第一次全国殡葬工作会议。会议收到了拨乱反正的作用。也是中国殡葬改革工作的一个转折点。

1982年2月,国务院批转了《民政部进一步加强殡葬改革工作的报告》,使殡葬改革在全国广大地区深入展开,迅速扭转了火化率下降、旧丧俗回潮的局面。

1983年10月22日,民政部给中共中央《关于共产党员应节简办丧事、带头实行火葬的报告》;同年12月9日中共中央办公厅作为(83)75号文件,向全国党、政机关和人民团体转发,并要求严格遵守。这样,我国的殡葬改革的首要内容——推行火葬,就以文件形式规定:从共产党内,尤其是从高级干部做起,从党内到党外、从干部到群众,一层一层做出表率,以推动全国的殡葬改革。

从1982-1989年,全国火化率以每年递增13%的速度增长。1989年全国火化遗体182.7万具,占全国年死亡人数的四分之一强。京、津、沪、沈阳、南京、武汉、哈尔滨等大城市的火化率均达95%以上,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江苏等省的火化率超过70%。

实行“火葬”和“公墓”办法的目的,就是为节约土地资源。然而,即使“火葬”和“公墓”办法,要比传统的“土葬”和“私坟”节省土地资源,但是,“火葬”和“公墓”依然在消耗着能量和土地资源。这次,“洛阳烈士墓事件”就因为经济发展与土地资源矛盾而引发出的“葬礼文化”上的冲突。其表现在“应该以怎样的葬礼文化对待烈士”的问题上。我个人以为:这种冲突本该避免的。比如:在重视政治思想教育的前提下,洛阳市民有了一个共同的创新“葬礼文化”理念,那么,这种冲突就会避免了。不过,有了“洛阳烈士墓事件”,也是好事,这完全能成为我国公民创新“葬礼文化”理念的契机,使得我们能尽快完善我国的殉葬制度。

其实,一个革命者总会对自己后事有一个全新观念。比如:毛泽东是如此,还有许多革命烈士也是如此。就是健在的革命人也如此。我一位远房长辈是一位老同志,十年前,他在弥留之际,就对家人提出身后几点想法:

第一, 不开追悼会——他说:“在追悼会上尽听的好话,我不喜欢听不属实的好话,更不想把这些假话带走。”

第二, 最好不“火葬”——他说:“火葬费电。不如和战友一起葬在挖空的煤洞中,这样,过一些年代,就会变成石油,还能为后代作贡献。”

第三, 把骨灰种树——他说:“如果火葬,就不要留下骨灰,更不要为了保存骨灰而浪费土地。不如把骨灰当作养料种植一棵树。”

然而,在他身后,我们只满足了他的第一条意愿。他后两条意愿,我们没能让如愿以偿。这除了客观原因外,就是我们尚不能摆脱旧的“葬礼文化”。

其实,各国都有自己的葬礼文化,然而,这些葬礼文化又不一定相同,甚至会冲突。比如:天葬与土葬就是截然不同的“葬礼文化”。我们在创新“葬礼文化”中,如何取舍发展,则是一个进步与倒退的标志。一切从实际出发,以子孙万代的利益为上的观念,这就是进步的理念。是呵!为了我们子孙后代幸福,我们不是不慎重考虑一下“葬礼文化”的创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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