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俗以数世同堂为荣。
男子地位高于女子。女儿一般不入载家谱,不得继承家产及轮种祠堂田,妇女不得参加祝福等重大祀神祭祖典礼;客至,妇女不得相与上桌就餐等等。
农村村民大多聚族而居,订有族规、族法,建造宗祠,用以崇祀列祖列宗与管教族中子孙。
族长为族内辈份最大、声望最高者,甚有权势。因有“法大不如族(规)大”之说。族长有开祠堂门,召集全族人丁训话议事,处理内外纠纷,处置违规子孙等权利。如族中晚辈忤逆,族长可责罚其点烛跪香赎罪,任凭尊长鞭笞,甚至将其处死。
一些巨姓望族,数十年左右修宗谱一次,内容不外乎序、族规、祭产、行传、世系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封建族权不复存在,宗族观念淡化。
家族中,娘舅地位特殊,一般分家析产,须由舅辈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