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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掉水沟溺亡 工地赔偿44万元

来源:信息时报 发表人: 2023-05-12 浏览量:1050

  信息时报讯 (记者 童丹 通讯员 交宣) 三人驾驶无牌摩托车跌入施工场地水沟内当场死亡,施工单位由于没有按规定安装警告牌等安全防护措施,被责令赔偿44万余元。

  广州交警部门表示,施工单位不设置规范的安全防护措施导致事故发生,将追究施工单位的事故责任。

  三人驾摩托冲入水沟亡

  2010年3月16日2时25分,刘某等三人驾乘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广汕公路由东往西方向,途经广汕公路增城市朱村街石山田施工路段时,跌落施工桥底水深1.20米的水沟内,造成刘某等三人当场死亡及二轮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刘某等三人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的情况下,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超载行驶、未戴安全头盔且行经施工路段未在确保安全下通行,是导致该宗事故的主要原因”。但公安交警部门在调查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某建设有限责任公司)未按相应行业标准[《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 182-1998)]设置规范的安全防护措施,是导致该宗事故重要原因之一,因此公安交警部门依法追究施工单位的事故责任,根据有关赔偿标准,责令施工单位赔偿三名死者损失共计44.52万元,目前施工单位已向死者家属全额赔付。

  警示牌不规范致7人亡

  据市公安交警部门统计,今年以来,广州共发生涉及道路施工交通警示标志、标牌不规范引发的交通事故7宗,造成7人死亡、10人受伤,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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