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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泸州保姆偷老人4000元“抵工资”获刑拘役三个月

来源:华西都市报 发表人: 2023-11-20 浏览量:453

因工期未到提前辞职,雇主拒付保姆工资,心生怨恨的保姆决定用偷盗“抵偿”工资。日前,泸州泸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保姆盗窃案,保姆刘宣以盗窃罪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据了解,刘宣在罗文家做保姆,专门照顾其母亲,之前两人约定好一个月工资2000元。一开始大家都相处融洽,在工作近一个月后,刘宣由于急需用钱,就向罗文妻子陈晓提出了结算一月工资的想法。由于未到工资结算期,陈晓便拒绝了刘宣。

看到雇主不想给工资,刘宣因此认定雇主是不打算给其工资。想到自己在这里也算尽心尽力工作,结果却有可能拿不到工资,刘宣越想越气不过…………

次日凌晨1时许。刘宣趁家里老人熟睡之机,从罗文母亲枕头下手提包中盗走钱包一个,连夜离开了雇主家,带走了钱包中的4000余元现金。

不久后,老人醒来并发现钱财被盗,于是报警,这名试图用偷盗“抵偿”工资的保姆被警方抓获。

日前,泸县人民法院对此案进行审理。庭上,刘宣表示悔罪,也后悔采用盗窃的非法手段索要工资,并表示愿意退还赃款。泸县人民法院认为,刘宣索要工资本来是正当要求,但其在与雇主沟通中产生误会后盗窃雇主财物,数额较大,已经构成了盗窃罪,应当受到法律的惩处。鉴于被告人是初犯,在庭审中表示了深刻的认罪悔罪态度,并且与被害人近亲属达成了刑事和解,可以对其从轻处罚,对刘某某以盗窃罪判决拘役三个月,缓刑五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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