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记者昨日获悉,针对当今社会出现的“见义勇为人被逼含泪下跪”、“百人围观但无人敢扶”和“多人经过不敢停留高管猝死”等现象,《珠海经济特区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条例》(下称“《条例(草案)》”)日前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新快报记者 陈 婕 通讯员 王伟娜
制止侵害也算见义勇为
记者从珠海市法制局获悉,《条例(草案)》扩大了见义勇为行为主体和行为方式的范围。除了明确见义勇为主体为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之外,拟将工作中积极履行工作职责认定为见义勇为的保安员、辅警、治安队员也列进见义勇为主体范围。
在行为方式方面,《条例(草案)》将制止正在发生的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扰乱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制止正在侵害国家、集体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抢险、救灾、救人,保护国家、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等六项情形,都纳入见义勇为的范围。
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
《条例(草案)》还尝试支持和鼓励见义勇为协会等社会组织建立见义勇为人员档案、对生活困难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家属予以适当救助、对社会影响较大或者致残以及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进行慰问等制度,发挥社会组织的重要作用。
《条例(草案)》规定了珠海市政府对确认的见义勇为人员可以给通报嘉奖、颁发奖金、授予见义勇为荣誉称号。拟对牺牲的见义勇为人员家属颁发一百万元抚恤奖金,对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八十万元抚恤奖金;对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六十万元抚恤奖金;对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见义勇为人员颁发四十万元抚恤奖金。这相比目前25万的奖励标准提高幅度较大,而且可以与国家、省重复奖励。
全方位提供保障和救助
据了解,《条例(草案)》规定医疗机构建立绿色通道,坚持先救治、后收费的原则,采取积极措施救治见义勇为负伤人员,不得拒绝、推诿,对急危重症的优先救治;治疗费用由见义勇为专项资金先行垫付,这些措施也拟将被《条例(草案)》明确。
《条例(草案)》拟对见义勇为人员合法权益保护进行规定,如见义勇为人员及其家属的人身保护和信息保密制度、财产损害补助制度、人身损害赔偿证明制度、法律援助制度等,据称这在全国各地有关见义勇为的地方立法中属于首创。
■知多D
见义勇为
是指不负有法定职责、法定义务的人员,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与正在发生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或者抢险救灾、解危救难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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