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香港出生、加拿大着名华人刑事律师洪秉政(图),因患上与着名物理学家霍金相同的肌肉萎缩症,不堪疾病对身体带来严重损害,兼夺去其自主能力,选择在瑞士安乐死,终年62岁。洪秉政留下题为「靠近死亡」(Approaching death)的遗书式文件,剖白选择「陪伴式自杀」是想死得有尊严,促请加拿大政府重新审视安乐死的法例,让病人有权选择有尊严地离开。
51年生于香港的洪秉政,小学及中学在圣保罗书院就读,75年毕业于多伦多大学,再深造法律,其后成为安省首位华裔检控官。数年后开设律师事务所,参与多宗重大刑事案,在当地相当活跃,经常受访并为报章撰文。
「为了死得有尊严」
外地传媒报道,洪秉政去年底患上无法治癒的「肌肉萎缩性侧面硬化病」(ALS),情况迅速转差。他在遗书中提及曾花巨资求医,包括两度远赴以色列注射干细胞,费用达5.8万美元(约45万港元),又曾到中国寻找神医治病。「犹记得当我仍是健康时,自己是多么独立;但现在,我失去所有的独立能力,由以前一个主动的参与者,变成生命的旁观者。」
ALS无法根治,患者各部位的功能会逐渐煺化,洪在其遗书中透露,他写信时双手已失去功能,双脚软弱无力,躺下时难以唿吸,两个月间瘦了25磅,预料死亡将是无可避免。
安乐死在加拿大不合法,他决定另寻「出路」,但程序繁复。其遗书提及申请「陪伴式自杀」除要有足够医疗资料支持,亦要提供详尽个人及法律文件,由于他在香港出世,他要重新向港府申请出生证明书,并由瑞士驻港总领事馆确认。他在有限的时间中处理律师行的事务,安排遗产事宜,确保其女儿及伴侣日后有稳定生活。「为了死得有尊严,虽然忍受了许多艰苦,但我仍坚持到底。」他认为能以自己想要的方式结束生命是幸运。港大社会工作及社会行政学系助理教授黄蔚澄指,患有不治之症的病人经过理性分析决定安乐死,外人不能评其对或错;但允许安乐死的国家应具备严谨评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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