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与同学开玩笑,将其照片PS后发布到QQ空间内,称其是“变态强奸犯”并已逃窜至江苏。在芜湖一大学就读的学生刘某没想到自己的“玩笑”引发了老家部分市民的恐慌。来安警方经调查发现此事子虚乌有,并进行了网上辟谣。
“变态强奸犯”照片网上疯传
4月15日,百度贴吧内转载了一张“来安惊现变态强奸犯”的图片,帖文称“安徽来安惊现变态强奸犯,近一个月已有27名无辜少女被侵害,已逃窜到江苏”,图片上附有“犯罪嫌疑人”的照片。
此帖一出,便引来了不少网民的关注,4月17日,此帖又被人转发到来安当地的论坛上,被网民疯狂点击,当天便有不少群众打电话到当地公安机关询问。
照片原是同学之间的恶作剧
来安警方调查发现该图片左上方有“CCTV13”标志,右上角则有“CNTV”标志,左下角还有“安徽新闻直播间”的标志,但3个新闻媒体并没有类似报道,由此民警认为该图PS的可能性较大。
警方立即在来安论坛上对该帖进行跟帖,对该县抢劫、强奸等案件发破案情况作了说明。通过进一步调查与核实,民警发现该图片是在芜湖某大学读书的来安籍学生刘某发到QQ空间的。
民警辗转找到刘某,原来,他想恶搞朋友,就把朋友照片PS到图片中,还特地在图片上加上了3个电视台的标志,然后把图片放到自己的QQ空间中,此图被刘某的其他同学转载到自己的空间,最后竟转载了百度贴吧,后又被其他网友转载到了当地论坛上。
当事人主动承认错误被免罚
得知自己的恶搞造成了这么大的社会影响,刘某及其他转帖人十分后悔。因刘某等人系未成年人,能认真悔过,且被恶搞的当事人也表示不追究责任,公安机关决定免予对刘某等人的处罚。
安徽金亚太律师事务所律师金丹表示,刘某的行为已侵害了别人的名誉权,“被恶搞的当事人可以追究名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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