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文字来自胡伟星狱中手书,他在信中陈述了国籍问题,以及酷刑的细节。
我这次被黄小军等人收买惠州市公安局赖南光副局长,惠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刘支队长,惠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佘海强副支队长,惠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黑大队易文大队长,林舜东副大队长。李春昊,谢俊恺,曾凡潜等警察。因富星公司与黄小军等人有民诉官司,黄小军官司败诉之后,串通欠富星公司5000多万的商人设计收买其他人指证我犯罪,我是被他们陷害冤枉的。这是一宗利用惠州公安局的公家权力,利用他们手中的权力插手民事纠纷,是公安警察和生意人串谋陷害我的天大冤案。
惠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黑大队警察林舜东,李春昊,谢俊恺,曾凡潜等人提审我时,我说没有犯罪,我不承认犯罪他们就开始打我吊我即是刑讯逼供的吊飞机和开飞机的一种用刑手段,和将我双手发绑压在地面脸贴地面来回摩擦脸部,将我打晕后他们又灌水灌药,醒来之后他们将打印好的口供强迫我签名按指模,我被判的罪是被惠州市公安局警察打出来的,我是没有犯罪的。我被惠州市公安局警察打的刑讯逼供不止一次共有6次之多,其他20多名被告也是同样被惠州市公安局警察打过和吊飞机等等用刑手段来对付富星公司被他羁押的员工强迫他们指证我犯罪。在广州市中院开庭时,大部分被告都说了真话,并说被惠州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反黑大队的办案人员打和吊的刑讯逼供,法官也问的很清楚,大家都清楚,但是广州市中院说成我们翻供。
在2014年2月10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一庭审判长钟育周,审判员彭亮代理审判员王婧开庭审理我们34人案件时,我在法庭上喊冤和说我是美国公民应该受到人权保护的,我是效忠美国政府的。我没有宣示过效忠中国政府,我不是中国公民。之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法警把我押离现场,有一位告诉我,这次会重判我,因为我在法庭说效忠美国政府。果然在2014年5月15日下午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富星公司的大部分员工做出了判决,所有罪名都成立。我们当时都提出了上诉,无论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判决是否维持,如果维持原判,我们还可以向中国最高人民法院申诉,我相信有大家的共同努力,中国法律会还我清白的。
我建议你们在不影响你们的生活和学习的情况下,能抽出时间去白宫请求美国政府出面保护我的人权,及上访到联合国总部控告惠州市公安局违法人权法,同时请求中国驻联合国代表出面责成中国最高人民法院重审我的案件还我清白。上访文件请王律师准备,要中英文的控告信和上访信,由你们替我签Vincenti Wu和胡伟星名,并在美国请一个美国人或犹太人律师帮忙处理人权的诉讼。去白宫联合国上访请愿的人越多越有影响力,最好有外国人参加,请新闻媒体跟踪报道,这样造成有影响的新闻可能会成功,请你们想办法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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