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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无证驾车发生车祸致人死亡被依法逮捕

来源:人民网 发表人: 2023-07-09 浏览量:2177

  无证司机雨天驾车拉黑活,因技术不娴熟导致车祸致乘客死亡,这起让人唏嘘的交通事故发生在西宁塔尔寺高速公路城南至西宁路段,2014年7月5日,西宁市城中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马某以涉嫌交通肇事罪依法批准逮捕。

  2014年6月24日,阴雨天气,犯罪嫌疑人马某驾驶自家“吉利美日”牌小型轿车路经建新巷时拉了四名打黑车的乘客后,在返回途中,遇到招手打车的被害人李某,李某询问是否去汽配城,犯罪嫌疑人马某答应,随后该辆轿车上了西塔高速,因雨天路滑,加之犯罪嫌疑人马某为无证驾驶,没有经过专业的驾车训练,技术不熟,操作不当,该车在行驶至高速路段6KM处时突然开始侧滑,与公路中央护栏发生碰撞后失控,将乘坐于副驾驶位置的被害人李某甩出车外,由于巨大的外力作用伤及头部、胸部,被害人李某终因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查实,该肇事车主马某没有驾驶证,属于无证驾驶,事故当天驾驶的小轿车在拉黑活。

  这起无证司机拉黑车致人死亡事故的发生,让我们痛心疾首。我们在谴责无良的司机漠视他人的生命安全,希望他受到法律制裁的同时,也应该反省问题存在的症结。首先,无证驾驶凸显了监管的缺失与不到位。随着生活条件的日渐富裕,越来越多的家庭拥有了私家车,交通管理部门的工作也变得繁重而琐碎,各种道路安全问题凸现,对交通监管职责以及监管力度提出了更高更严格的要求。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管理的力度,规范秩序,对无证驾驶的司机给予严厉的处分。其次,公众对拉黑活的现象已经不再陌生,虽然法律明确禁止该行为,但是还是有大量的司机为赢利存在侥幸心理,铤而走险。针对屡禁不止的拉黑车现象,我们不仅需要相关部门规范、整治出租车市场,更要采取多措并举、多管齐下的方式治理暗潮涌动的拉黑车现象。最后,作为乘客本身,我们是否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明知黑车的存在有其不合理和危险的因素,仍然放任并存在侥幸心理助长这种风气的蔓延,我们漠视的不仅仅是公共秩序,更是自己的生命安全。当惨烈的交通事故发生,挑战社会神经的时候,我们才会有所反思,有所后怕,可是这往往已经付出了巨大的代价。所以,作为个体的我们更应该自觉的遵守交通规则和社会的公共秩序,坚决维护,以身作则。

  无规则不成方圆。社会秩序的建立和运行自有其规律和值得遵守的道理。破坏秩序,挑战法律,终会自尝苦果。无证驾车拉黑活致人死亡,肇事司机悔悟为时已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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