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月21日,花都某村庄宋某峰的父亲因疾病自然死亡,同村邻居宋某华参加了葬礼,并自发帮忙送葬。按农村风俗,丧主宋某峰将鞭炮装在宋某辉驾驶的汽车上,交由宋某华负责燃放。行驶途中,宋某华不慎点燃了车中存放的大量鞭炮,瞬间鞭炮腾空而起。宋某华惊慌中跳车摔伤,治疗半年,终在家中死亡。
事后,死者家属找到宋某峰和宋某辉,要求讨个说法,但两人都不愿承担责任。无奈中,死者家属将其两人一同告上法庭。法院联调工作人员根据掌握的情况,认定宋某峰和宋某辉均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在联调员的说服劝导下,双方逐渐缩小意见差距,最终达成上述调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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