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器官移植技术手术成功率已达世界先进水平,但由于器官供体严重不足,全国每年达100多万等待移植的患者只有不足3%可获得供体而接受移植手术。其中一个重要原因就是,脑死亡观念尚未被人们广泛接受。对此,全国人大代表、南京市第一医院副院长陈鑫呼吁,尽快为“脑死亡”立法,改变传统“心死亡”的判定标准。这也是他连续第3年提出这一建议。
“去年在我们南京第一医院排队等待心脏移植的患者共有近50人,真正等到合适供体并成功接受换心的只有6个患者,近90%的患者没有等到合适供体就去世了。”陈鑫说。
国际医学界认为,脑组织或脑细胞全部死亡,大脑、小脑、脑干等全部功能永久不可逆转地丧失和停止,是判定人死亡的科学标准。而在中国,传统观念上一直认为心脏停止跳动才是死亡,这使一些潜在供体的脏器因长时间缺血而质量下降,无法再用于移植。此外,公众常常把脑死亡与植物人等情况混为一谈。“实际上,‘脑死亡’与通常所说植物人有本质性的区别。”陈鑫分析说,植物人脑干的功能可能仍然存在,昏迷可能是由于大脑皮层受到严重损害或处于突然抑制状态,患者可以有自主呼吸、心跳和脑干反应,少数患者还有可能苏醒。但“脑死亡”是指人脑受到不可逆的损伤,先于心跳呼吸停止而出现的死亡,截至目前国内外尚无抢救成功者。
“今年1月1日起,我国全面停止使用死囚捐献的器官作为供体器官来源后,器官移植供体来源陷入更紧缺的状态。”陈鑫说,如果“脑死亡”得到立法,在患者和家属自愿捐赠前提下,脑死亡病人的器官可以移植到需要的患者身上。如果我国能够尽快为脑死亡立法,而国人的器官捐赠观念达到国际水平,移植器官的供体来源预计可增加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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