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辆拉货的汽车进入工地时,因大门口洒满水的铺地钢板太滑,失控撞死路边一位60岁的大爷。昨日记者获悉,双流检察院将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这名货车司机邓某提起公诉。
今年2月24日晚8时许,邓某驾驶一辆黄色重型自卸货车到双流东升一工地拉货。当货车行驶到工地大门内时,碾上洒过水的铺地钢板。因钢板上有水,车辆开始打滑,邓某情急之下,操作不当,致车辆失去控制并发生甩尾,撞上在工地大门左侧的60岁周大爷,致其当场死亡。案发后,邓某的哥哥立即报了案,邓某随即被警方挡获。
“我当时很慌乱,根本没看到人,也没注意周围环境。”据邓某交代,车开进工地大门,碾上洒过水的铺地钢板后,刹车踩下去就出现了打滑,他赶紧打方向,并再次踩刹车,但已控制不住了。
○检察官释案
不能简单定性为交通事故
近日,双流县检察院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将邓某批准逮捕。昨日,承办此案的检察官对为何以涉嫌“过失致人死亡罪”对邓某批捕作出了解释。首先,事发地点是在工地上,而不是道路等公共地段,所以该起案件不能简单按“交通肇事”罪名处理。其次,在这起案件中,邓某的主观上存在过错,邓某长期往该工地送货,应该知道大门口长期洒水,且该处工人较多,应当放慢速度,小心行驶。但邓某疏忽大意,没有预见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导致了他人死亡的严重后果。所以邓某的行为存在过失,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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