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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一男子骑自行车撞死人 “被控”肇事罪

来源:华商晨报 发表人: 2023-05-19 浏览量:1237

  晨报抚顺讯(记者 李战洲)骑自行车撞人也将构成交通肇事罪。

  近日,抚顺一男子骑自行车将一名女子撞倒,女子身亡。

  公安机关以男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检察机关提出起诉意见书。据了解,这是我省首例进入司法程序的自行车交通肇事罪案。

  自行车也能闯出大祸

  将一女子撞倒致其身亡

  “骑自行车居然能闯这么大的祸。”昨日,提到一起交通肇事案,抚顺市新抚区检察院公诉科曹阳感到惊讶。

  去年5月20日,61岁的抚顺市民张某骑自行车到一个路口时,发现前面有3名妇女过马路。张某打算从她们身后绕过去,就在自行车到了她们身后时,其中一名妇女突然往后退了一步,她的背包带挂在张某的车把上。张某赶紧捏刹车,但自行车已经将女子带倒。女子倒地时后脑着地,不省人事,后经抢救无效死亡。死亡原因为颅脑重度损伤。

  骑车过快 赔偿10万元

  检察机关提出撤案建议书

  经过调查,警方认为在这起事故中,张某未遵守交通安全规定,骑行速度过快忽视瞭望,负主要责任,存在过错;死者在没有确认安全的情况下通过道路,对这起事故也有过错,负次要责任。

  案发后,张某拿出10万元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死者家属对张某积极赔偿表示满意,并表示不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

  今年3月16日,公安机关以张某涉嫌交通肇事罪,向新抚区检察院提出起诉建议书。

  新抚区检察院经调查认为,张某在这起交通肇事案中主观上存在过失,但悔罪认罪态度好,并已经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另外根据现阶段我国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要求,如果不追究张某的刑事责任,将更有利于化解矛盾。

  5月11日,新抚区检察院向新抚区公安分局提出了撤案建议书。

  交警纠正市民错误观念

  非机动车辆也属“车辆”

  记者了解到,案件发生后,张某对于自己骑自行车撞人也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十分不解。

  抚顺市交警支队工作人员介绍,绝大多数市民认为,只有驾驶机动车肇事才构成交通肇事罪,这个观念是不对的。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在这个规定中,并没有将非机动车驾驶人排除在交通肇事犯罪主体之外。

  另外,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车辆”,也包括非机动车辆。

  交警表示,如果对非机动车辆肇事不以交通肇事罪论处,处罚上就会出现轻重不一的现象,这是对法律的不尊重。

  律师说法 自行车肇事赔偿咋赔法律无规定

  抚顺市民权法律服务所主任刘存山认为:“如果将自行车纳入交通肇事罪中的交通工具范围,在赔偿时存在法律空白。”

  刘存山解释,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只规定了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时,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对于自行车肇事赔偿责任,并没有明确规定,自行车根本上不了第三者强制责任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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