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浪县“5·13”报复伤害致人死亡案于5月22日成功告破,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归案。
5月13日22时,庄浪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庄浪县某单位职工陈某某在车站附近被人用刀戳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接到报案后,庄浪县公安局立即组织警力展开侦破工作,很快查明:县城一购物超市女店长李某与本超市职工陈某因岗位调整两次发生口角,李某的丈夫刘某得知此事后,便从宁夏西吉县来到庄浪,打电话纠集陕西长武、礼泉和彬县的李某某等6人,于5月13日19时许驾车来到庄浪伺机报复作案。当天21时45分,陈某和陈某某两人经过车站路段时,被刘某叫来的赵某将陈某打倒,陈某某上前制止时,李某某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匕首朝陈某某连刺7刀,作案后李某某等人于当晚逃回陕西,陈某某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为了迅速侦破此案,庄浪县公安局成立了“5·13”案件专案组,抽组120余名民警,全力开展破案工作。经过广泛的调查排摸,获取了犯罪嫌疑人行踪,遂迅速移师陕西,转战陕、甘、宁三省六县,艰苦鏖战数日,成功抓获了涉案的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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